□圈定互聯網金融監管五大原則
□P2P和眾籌融資要堅持平台功能,不得變相搞資金池,不得以互聯網金融名義進行非法吸收存款、非法集資、非法從事証券業務等非法金融活動
□把線下金融業務搬到線上的,必須遵守線下現有的法律法規,必須遵守資本約束
□暫停相關業務意在防控風險﹔二維碼支付業務和虛擬信用卡業務只是暫停,不會終止
□網絡支付管理辦法重心不在具體額度,而在風險控制
互聯網金融監管那些事
2月21日 央視証券資訊頻道執行總編、首席新聞評論員鈕文新發表博文稱“余額寶是金融寄生虫,應取締”。
3月4日 央行行長周小川在全國兩會間隙表示,對於余額寶等金融產品肯定不會取締,並鼓勵和支持這種創新,但部門之間的協調監管需要加強。
3月4日 央行副行長潘功勝在全國兩會期間表示,對互聯網金融這個金融新品種,第一要鼓勵創新和發展﹔第二是要推動金融市場改革,擴大金融供給﹔第三是規范監管,跨部門交叉性產品需要協調監管。
3月4日 央行副行長易綱稱,要支持和容忍余額寶等金融產品的創新行為。
3月11日 支付寶和騰訊宣布了同一項業務,雙方均聯合中信銀行打造國內首張網絡信用卡。
3月13日 央行要求暫停二維碼支付、虛擬信用卡等支付業務和產品,央行稱相關支付產品安全性有待完善。
3月16日 《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業務管理辦法》草案征求意見稿被曝光,擬要求個人支付賬戶轉賬單筆不超過1000元,年累計不能超過1萬元。消費方面,個人單筆消費不得超過5000元,月累計不能超過1萬元。
3月17日 央行條法司在京召集騰訊、阿裡、百度、宜信等公司舉行會議,討論關於互聯網金融的監管。
3月18日 央行調查統計司司長盛鬆成撰文指出,余額寶等貨幣市場基金投資的銀行存款應受存款准備金管理。
3月19日 央行副行長劉士余召集互聯網公司、專家組織座談。
3月24日 央行正式對外擺明態度——鼓勵互聯網金融發展創新的理念、方向、政策不會改變。
☉記者 李丹丹 ○編輯 楓林
市場上持續數周的口水仗后,3月24日,央行終於正式對外擺明態度——鼓勵互聯網金融發展創新的理念、方向、政策不會改變。
給紛擾疑惑的市場服一顆“定心丸”的同時,央行不忘建規立制、固本清源,明確了互聯網金融監管必須遵循五個原則:其一是互聯網金融創新必須堅持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本質要求,合理把握創新的界限和力度﹔其二互聯網金融創新應服從宏觀調控和金融穩定的總體要求﹔其三要切實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其四要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其五要處理好政府監管和自律管理的關系,充分發揮行業自律的作用。
縱貫五項原則的根本,是宏觀調控部門一直強調的底線思維。“互聯網金融是創新的產物,既然是創新,就肯定有失誤和風險。我們既要包容失誤,又要防范風險,堅持底線思維,才能處理好創新、發展與風險之間的關系。”央行副行長劉士余日前接受媒體專訪時也強調了這一理念。
網絡支付管理辦法尋求“最大公約數”
本月11日,中信銀行與騰訊、阿裡巴巴宣布聯合推出網上虛擬信用卡。隨即,13日央行便發文暫停這項業務和二維碼支付。暫停風波未息,央行尚在起草過程中的《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業務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又在網上被披露,個別額度條款備受爭議。
可以說,在過去的兩周,電視、報紙乃至自媒體充斥著業內對互聯網金融發展的不同聲音。
對此,央行有關負責人強調,央行對二維碼支付業務和虛擬信用卡業只是暫停,不是終止,意在防控風險。
而支付機構關注的重啟問題,將按照試點先行的原則,但這也需要等待央行會同各方從技術安全、消費者保護、反洗錢、金融實名制等方面進行充分論証,有關支付機構在進一步完善業務流程和規則、保護支付資金安全、切實落實相應的消費者權益保護制度安排等基礎上再推出。
央行對二維碼支付風險的警惕不無道理。近年來,國際國內對二維碼技術在移動支付方面有所嘗試和拓展,但總體上有關技術、業務模式仍處於探索階段,尚無統一的技術標准和檢測認証標准,存在一定風險隱患,全球尚未有在金融服務領域大規模應用的案例。
“一是二維碼生成機制和傳輸過程存在風險隱患﹔二是支付終端的安全性較難保障﹔三是二維碼支付指令驗証手段較為單一,安全性屏障不夠。”上述負責人指出。
同時,被暫停的“虛擬信用卡”的發卡流程則全程網絡化,省略了風險控制的關鍵環節,對反洗錢法律制度和賬戶實名制度產生較大沖擊,還存在較大的冒名辦卡風險,極易發生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問題。
而網上對上述《征求意見稿》中額度相關問題的爭議,目前看來也屬過度擔憂。
央行指出,《征求意見稿》就是央行和一些支付機構之間進行“點對點”溝通的新近工作底稿,目前僅處於在央行職能司局與機構小范圍討論的階段,“肯定地講,這個辦法的重心不在具體額度上,而是在業務及流程的各項風險控制上。”
文內所提出的限額標准僅是綜合考慮近年來主要支付機構網絡支付筆均交易以及反洗錢要求等提出的初步意見。如果消費者認為賬戶功能和具體額度不合理,還要作相應的修正。
總之,網絡支付管理辦法一定會在監管部門、支付機構、消費者三方之間尋求“最大公約數”,在達成共識的基礎上最終出台。
鼓勵創新方向始終未變
迄今為止,央行已發放了250多張第三方支付牌照,顯示出鼓勵創新的理念,但目前對互聯網金融監管的“加碼”又讓一些人覺得央行正變得趨向保守。
對此央行有關負責人指出,央行鼓勵互聯網金融發展創新的理念、方向、政策始終沒有改變,也不會改變。強調消費者權益保護、強調防范風險、強調更好地服務實體經濟,與鼓勵創新是並行不悖的。
目前,互聯網應用的大眾化和金融服務的普惠功能提升已經呈深度融合、相互促進的大趨勢,互聯網金融創新有利於發展普惠金融,有旺盛的市場需求,應當給予積極支持,也應當佔有相應的市場份額。
“但必須清醒地認識到互聯網金融的金融功能屬性和金融風險屬性,鼓勵創新就要包容失誤,但要把失誤可能引發的風險控制在可預期、可承受的范圍內。這需要堅持底線思維,加強規范管理,促進以創新為動力的這一新型金融服務業態在可持續的軌道上健康發展。”上述負責人指出。
央行也在昨日給出了互聯網金融監管的五大原則,明確了底線思維。原則中詳細指出,互聯網金融中的網絡支付應始終堅持為電子商務發展服務和為社會提供小額、快捷、便民的小微支付服務的宗旨﹔P2P和眾籌融資要堅持平台功能,不得變相搞資金池,不得以互聯網金融名義進行非法吸收存款、非法集資、非法從事証券業務等非法金融活動。
對於目前線上、線下業務遵循規則不一的現實,央行要求,把線下金融業務搬到線上的,必須遵守線下現有的法律法規,必須遵守資本約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