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大引進民間資本力度,進一步豐富“三農”金融供給,緩解農村金融發展不平衡和供需矛盾突出的問題
◎ 擴大林權抵押貸款規模,同時還將審慎穩妥推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試點
穩步推進農行、農發行改革,組建中國郵儲銀行,新設1100余家村鎮銀行……作為農村經濟發展的“源頭活水”,近年來“三農”金融服務受到高度重視,涉農信貸投放力度逐年加強,多層級機構體系也已初步形成。
影響“三農”金融服務的既有市場因素,也有政府因素。結合一年來全國各地的實踐,《經濟日報》記者採訪了監管部門,展望新的一年“三農”金融服務的新變化。
拓寬民資進入渠道
豐富“三農”金融供給
日前,中國銀監會為金融支持“三農”打出政策組合拳,接連發布《關於進一步促進村鎮銀行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關於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參與農村信用社產權改革工作的通知》等多個指導性文件,進一步拓寬民間資本在“三農”金融服務領域的投資渠道。
據了解,目前民資進入農村金融的渠道主要有3個,即村鎮銀行、小額貸款公司和農信社。一系列政策舉措的頒布,為民資進入提供了堅實保障,無疑將進一步豐富“三農”金融供給,有利於緩解農村金融發展不平衡和供需矛盾突出的問題。
據天津銀監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民間資本介入農村金融的積極性較高,目前全市13家村鎮銀行共吸納本土民資19.19億元,本土股權佔比達52%,民資佔比達83%。
長期以來,我國農村金融市場主體由農信社、郵政儲蓄、農業銀行分支機構組成,引入村鎮銀行的初衷在於激活市場競爭。按照相關監管規定,村鎮銀行在繳足存款准備金后,應將可用資金全部用於當地的農村經濟建設﹔同時,村鎮銀行在發放貸款時,首先應滿足縣域內農戶、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需要,富余資金才可投向當地的其他產業、購買涉農債券等,且不能發放異地貸款。
推進“三權”抵質押試點
激活農村產權“一池春水”
“下一步將擴大林權抵押貸款規模,同時還將審慎穩妥推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試點。”銀監會相關負責人對記者說。
近年來,為盤活農戶資源資產,金融機構在貸款品種上做了很多創新與嘗試,其中以“三權”抵質押試點最具代表性。2013年7月18日,銀監會與國家林業局聯合印發的《關於林權抵押貸款的實施意見》明確提出,林農和林業生產經營者可以用承包經營的商品林做抵押從銀行貸款,這標志著林業資源變現資本的配套改革已正式啟動。
從無到有,從小到大,林權抵押貸款試點的推進並非一帆風順,其中也面臨著抵押物評估難、擔保物變現難等難題。記者在調研時發現,借助村兩委的力量,搭建金融機構與農戶之間的增信平台是有效路徑之一。
在全國首個農村金融改革試驗區——浙江省麗水市,龍泉農信社與當地村兩委建立了“村級擔保合作社”,由合作社對村民的林木、農房、承包土地等進行價值評估,如果要借款,村民把相關証件抵押到合作社,合作社審核同意后村民直接去農信社貸款,不用再找人擔保。
數據顯示,截至今年三季度末,麗水市林權抵押貸款余額3.38萬筆41.36億元,今年新發放林權抵押貸款1.54萬筆19.74億元,9縣(市、區)林權抵押貸款余額均超過年度目標的90%。(經濟日報記者王璐 郭子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