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3月30日電 (李海霞)二套房貸首付比例迎來5年以來的首度下調。30日,中國人民銀行、住房城鄉建設部、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聯合發布《關於個人住房貸款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通知稱,對擁有1套住房且相應購房貸款未結清的居民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購買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為不低於40%。
央行表示,為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繼續發放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與住房公積金委托貸款的組合貸款,支持居民家庭購買普通自住房。對擁有1套住房且相應購房貸款未結清的居民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購買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為不低於40%,具體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由銀行業金融機構根據借款人的信用狀況和還款能力等合理確定。
同時,繳存職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積金委托貸款購買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為20%﹔對擁有1套住房並已結清相應購房貸款的繳存職工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委托貸款購買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為30%。
“二套房貸”政策的變化歷程
5年來,我國對“二套房貸”的政策經歷了由“首付比例不低於50%”到“首付比例不低於60%”,從“認房又認貸”到“認貸不認房”的變化。
2010年4月17日,國務院為了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發布《國務院關於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通知》(簡稱《國十條》)。
《國十條》規定:對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50%,貸款利率不得低於基准利率的1.1倍。同時,銀行對二套房認定是“認房又認貸”,即隻要手頭有一套房,不管是否為貸款所買,其再貸款買房時均被視為購買二套房。
2011年1月26日, 國務院常務會議再度推出八條房地產市場調控措施(簡稱“新國八條”),要求強化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對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於60%,貸款利率不低於基准利率的1.1倍。
2014年9月30日,央行、銀監會對房地產“限貸”政策作出調整。其中,“二套房貸”的鬆綁尤受關注,被市場普遍稱為“認貸不認房”,但此次二套房的首付比例依然執行“首付款比例不低於60%,貸款利率不低於基准利率的1.1倍”的政策。
根據通知,“對擁有1套住房並已結清相應購房貸款的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貸款購買普通商品住房,銀行業金融機構執行首套房貸款政策”。
今年兩會,中央釋放出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性需求住房消費的信號,同時將“穩定住房消費”作為六大消費支撐之一。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記者會上表示,“支持自住型住房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進房地產市場長期平穩健康發展。”
30日,受此消息刺激,午后地產板塊狂飆,房地產板塊整體漲幅超過5%,深深房A、中天城投、榮安地產、招商地產、香江控股漲停,榮盛發展、首開股份、保利地產、中航地產漲幅均超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