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父母的售后房,出售时怎么缴税?
市民吴女士咨询的问题有一定代表性,其中包含继承和买卖两种房产转移方式,很多市民都搞不明白。
吴女士2010年继承了父母名下一套沪太路两房,现在想出手。这套房子是吴女士目前的唯一住房,按照政策,如果超过五年,可以免除个人所得税。吴女士觉得,虽然自己继承过来的时间还不足5年,但这套房子是父母早年用工龄买下的售后公房。若按照那个时间算,很明显超过五年了。她想知道,现在卖掉这套房子,到底应该按哪个时间来确定房产是否超过5年?
赵星海律师认为,根据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个人将通过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等非购买形式取得的住房对外销售的行为,其购房时间按发生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行为前的购房时间确定,其购房价格按发生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行为前的购房原价确定。个人持其通过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等非购买形式取得住房的合法、有效法律证明文书,到地方税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另外,受赠人取得赠与人无偿赠与的不动产后再次出售的,以交易总价减去受赠、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0%计算个税。
![]() | ![]() |
(责任编辑:李栋、刘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