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十八大热词——“收入翻番” 2020年中国百姓收入翻一番
居民收入要翻番政府企业需让利(网络配图)
居民收入要翻番 政府企业需让利
———访国务院参事、友成企业家扶贫基金会常务副理事长汤敏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确保到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实现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这为今后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指明了方向,鼓舞了全国人民的信心。但是知易行难,中国未来改革发展之路还要面对许多不可预知的困难和问题,如何能够圆满实现两个翻一番这一宏伟目标成为摆在党和政府面前的一道谜题。
国务院参事汤敏教授长期以来一直关注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对实现两个翻番有着自己独到的见解,近日,《经济参考报》记者专访了汤敏教授。他认为,长期以来,居民收入增速远低于G D P增长,实现两个翻番不仅是社会公平公正的需要,也是推动经济结构改革,保持中国经济长期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他提出,要保证居民收入翻番,分配结构需做大调整,首先,政府要保证财政不过度超收,同时减少开支;在企业方面,政府需改革现在的利率政策,加大国有企业向国家财政分红比例,企业也要向居民让利。
实现两个翻番事关中国经济未来
《经济参考报》:去年底召开的十八大对中国老百姓来说,最大、最实惠的亮点莫过于明确提出到2020年,G D P与居民的实际收入在2010年的基础上翻一番。那么,您认为,两个翻番对于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有哪些现实意义?
汤敏:实现两个翻番,特别是第二个翻番意义重大。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增长速度长期名列世界前茅。经济总量也达到了世界第二。但另一方面,居民收入增长却落后于G D P的增长速度。造成了居民收入占G D P的比重不断地下降的现象。目前中国经济中很多重大结构性问题,都与这一比例下降有很大关系。比如说,经济增长长期依赖于出口与投资,内需不足是我国当前经济结构最大的问题之一。而内需不足又主要表现在居民消费不足,这又是因为居民消费占G D P的比重在不断下降。我国居民消费占G D P的比重从1990年的51%下降到2011年的35%左右。造成这一现象的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居民收入增长落后于G D P增长。又比如说,我国城乡差距不断扩大,其根本原因在于农民收入增长不但远低于G D P增长,也远低于城市居民的收入增长。
内需不足,就不得不靠投资。国家就不得不上很多大项目,政策就要向工业、向城市、向国有企业、向大项目倾斜。银行、金融业也要往大里做,以便支持巨额投资的需要。而不断投资的结果是产能越来越大,内需不足就不得不出口,造成大量的贸易顺差。这不但容易与别国产生贸易摩擦,积累的大量外汇储备在动荡的世界金融市场中也很容易缩水。
因此,实现G D P与居民收入的两个翻番,不仅是社会公平公正的需要,也是推动经济结构改革,保持中国经济长期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要保证居民收入翻番分配结构需做大改革
《经济参考报》:从历史经验来看,实现第一个翻番,即G D P的翻番不难,20年来,中国经济实现了高速增长,但实现第二个翻番,即居民收入的翻番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汤敏:是的。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G D P年平均增长9.8%,近十年来,年增长更高达10.7%。未来八年,虽然要保持过去两位数的增长不容易,但从G D P翻 一 番 的 要 求 来 看 ,只 要 达 到 年 平 均7.2%的G D P增长就够了。从现在的情况看,这是可以做到的。
但是,要在未来的八年中实现居民收入增长翻番,并不简单。据统计,改革开放三十三年来,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平均年增长率为7.4%。也就是说,居民收入年增长率比G D P增长率平均低2 .5个百分点。如 果 未 来8年 中 国G D P增 长 维 持 在7.5%—8%,按这一比例,则居民收入增长为5%—5 .5%左右,达不到翻一番7 .2%的要求。即使拿居民收入增长较快的最近十年的数字来看,2002—2011年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速为9.2%,农村纯收入平均增加8.1%,比同期G D P增长率还分别低1.5与2.6个百分点。
这也就是说,如果没有特殊的政策和有力的措施,在未来八年G D P年增长7.5%—8%的条件下,居民的收入增长难以达到年增长7.2%。换句话说,要保证居民收入翻番,在收入分配的结构上就要有大的改革。依靠过去三十年,甚至过去十年的发展模式显然就不够的。
《经济参考报》:为什么30多年来中国经济可以保持这种高速增长,而长期以来居民收入增速低于G D P增长呢?
汤敏:如果居民收入占G D P的比重在下降,那么谁占G D P的比重在不断上升呢?从国民经济的初次分配的角度来看,G D P生产出来后,大体上被划为三块:一块是政府的收入,包括税收及政府的其他收入;第二块是企业利润;最后一块属于居民,通过工资、农产品销售收入及其他收入来维持居民生计。居民收入占G D P的比重减少,就意味着政府与企业的收入比重在加大。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1990年,我国政府收入占G D P的比重为15.8%,1995年最低的时候仅占10.9%,而到2011年已经上升为22%。这还不包括近年来增长很快的土地出让金,国企收入等收入。而企业利润占G D P的比重也一直在攀升。政府与企业收入增长远远快于G D P的增长,就挤压了居民收入在G D P中的比重。
因此,要确保居民收入翻一番,除了要保持一定的经济增长速度之外,要进行收入分配的大结构性调整。说白了,就是政府与企业要让利。这并不是要政府与企业减收,而是说他们收入的增长速度要降下来。十八大提出的要保持居民收入与经济增长同步。这个说法的另一面就是:政府收入与企业利润增长速度,也不能超过G DP的增长速度。否则对居民收入一定会有一个挤出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