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要始终坚持维护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农民的根本利益,在经济上保障农民的物质利益,在政治上尊重农民的民主权利,是贯穿我们党领导农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的一条红线。要坚持多予少取的政策,不能掏农民的口袋,更不能做损害农民利益的事情,这是农村工作的基本准则。要尊重农民的首创精神,广泛听取农民群众意见,总结提炼农民群众的鲜活创造,充分发挥蕴藏在农民群众中的巨大力量。要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尊重农民意愿。即使是给农民办好事,也要农民愿意,不能搞强迫命令。要把选择权交给农民,不能违背农民意愿,让农民“被流转”、“被规模”、“被上楼”。
四要始终坚持深化农村改革。当前,我国农村改革进入了攻坚期、深水区,只有继续深化改革,才能破除束缚农业农村发展的体制机制性障碍,才能增强农业农村发展的内在活力,才能建立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专题部署了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对深化农村改革提出了明确要求。要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农业支持保护体系、农业科技体制、农村金融保险、城乡要素平等交换等方面的改革,努力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性进展。要把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作为工作重点,坚持家庭经营在农业中的基础性地位,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共同发展,扶持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力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促进公益性和经营性服务相结合,解决一家一户办不了、办不好的问题,着力解决“谁来种地、怎么种地”的问题。
回顾过去,因为农民的勤劳和智慧,中国创造了灿烂的中华农业文明;因为农民的支持和参与,中国开辟了独具特色的新民主主义革命道路;因为农民的付出和牺牲,中国建立起了完整的工业体系;因为农民的勇敢和创造,中国开启了波澜壮阔的改革开放进程。展望未来,因为农民的发展进步和“华丽转身”,中国一定能实现民族复兴的伟大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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