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四:农村发展将更有活力
改革激活满盘棋。《实施意见》以深化农村改革为主线,字里行间处处体现着改革、创新之义,尤其明确要加大体制机制创新力度,逐步建立长效发展机制,为农业农村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创造良好的体制机制条件。
安伟介绍,总体来讲,这些机制创新主要体现为财政资金投入机制、农业科技进步机制、农田水利管护机制、乡村治理机制、“三农”工作机制等五个方面。重点要积极争取开展国家涉农资金整合试点,稳步推进从财政预算编制和执行环节归并整合省级涉农资金。探索建立政府购买农技推广服务竞争机制,多渠道解决农技推广“最后一公里”问题。开展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试点,落实小型水利工程管护主体、责任和经费,通过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方式,探索农田水利基本建管新机制,调动农民参与建管的积极性。开展试点,探索不同情况下村民自治的有效实现形式,引导群众理性合法表达利益诉求。此外,《实施意见》还对农村“三留守”问题高度关注,提出要抓紧完善相关措施,健全关爱服务体系。
安伟说,针对“三农”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复杂性,《实施意见》再次重申加强和改进对“三农”工作的领导,要在工作部署、财力投放和干部配备上向“三农”倾斜,要把粮食生产、农民增收等指标纳入对市县领导班子的考核范畴,并强调加强党委农村工作部门的建设,切实强化职责,发挥应有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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