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盈利要求凸顯新三板競爭力
新三板總市值突破1.7萬億元,同比增270%
在A股節節攀升,暴風科技、樂視網等互聯網+企業創下漲停神話時,更多海外的VIE架構企業回歸A股的動力也在加強,而交易所之間的角力,也成為VIE架構企業回歸A股的一個重要因素。
對於VIE架構企業,創業板和新三板是比較可行的選擇,而新三板由於上市條件寬鬆的先天優勢,往往對VIE架構企業具有較大的吸引力。通過對創業板和新三板上市條件的異同進行梳理分析,《証券日報》記者發現,目前創業板和新三板對公司的主體資格是一致的,均要求是“股份有限公司”,但是經營年限、盈利要求、資產要求、股本股東人數要求、主營業務要求等多個重要方面均存在一定程度的差異。
從經營年限來看,創業板要求公司持續經營時間應當在3年以上,而新三板則要求公司存續期滿2年。
從盈利要求來看,創業板要求公司“最近兩年連續盈利且兩年淨利潤累計不少於1000萬元﹔或是最近一年盈利且年營收不少於5000萬元”,而新三板則對公司無盈利的剛性要求。據《証券日報》記者了解,目前各大券商為了增加上市成功率,會對擬上市公司有不同的盈利要求。
從資產要求來看,創業板要求公司“最近一期末淨資產不少於2000萬元,且不存在未彌補虧損”,而新三板則要求公司“注冊資本500萬元,繳足且不存在出資不實的問題”。
從股本、股東人數要求來看,創業板要求“企業發行后的股本總額不少於3000萬元,公眾持股不低於25%,發行股份總數超過4億股的,發行比例不低於10%,股東人數不少於200人”,而新三板則要求,當股東人數小於等於200人時,公司直接向全國股轉系統申請挂牌,當股東人數大於200人時,需要取得証監會核准后再申請挂牌。
從主營業務要求來看,創業板要求公司“主營業務突出,募集資金隻能用於發展主營業務”,新三板要求公司“業務明確,具有持續經營能力”。
從成長性與創新能力來看,創業板要求公司“具有較高的成長性,具有一定的自主創新能力,在科技創新、制度創新、管理創新等方面具有較強的競爭優勢”,而新三板則主要支持高新技術產業、現代服務產業、高端裝備制造業等創新強度高、成長空間大的戰略性新興產業及新興業態企業申請挂牌。
截至5月20日,新三板挂牌公司合計2441家,其中做市轉讓338家,協議轉讓2103家,待挂牌53家,還有856家處於申報中。同時,新三板挂牌公司總股本已達1124.56億股,總市值已達1.7萬億元,比2014年增長了2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