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月3日电 (记者 王千原雪)中国证监会3日下午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证监会发布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公告。
公告对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等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再融资、股改、并购重组以及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等过程中做出解决同业竞争、资产注入、股权激励解决产权瑕疵等各项承诺事项做出了规范。对履约时限、承诺事项的可实现性等做出了明确的要求。
延伸阅读:
(责编:达昱岐、吕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