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证券时报刊发“伪信托公司涉虚假宣传亟待监管跟进”有关报道。针对部分非法“信托公司”涉嫌虚假宣传,深圳银监局1月22日晚间发布了关于防范非法金融业务活动的风险提示。
据证券时报记者调查,在深圳前海片区存在一些公司,打着信托的招牌,虚假宣传自身实力,甚至在业内大肆招聘,实际却并未获得信托从业牌照。
以“运通信托”为例,该公司号称已于去年获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登记,注册地为深圳,在业务上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监督和管理。但实际上,该公司仅在深圳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注册信息与宣传资料大相径庭,却开始在上海、深圳等地公开招聘信托业务人才。
对此,深圳银监局称,该局发现某非法“信托公司”在网络上宣传“获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登记,注册地为深圳”。同时经调查发现,目前深圳市存在多家未经银监会批准、在名称中使用“信托公司”、“金融租赁”、“汽车金融”字样的非法机构,部分机构通过虚假宣传招聘人员,并进行募集资金等非法金融活动,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影响社会稳定。
据记者了解,自2013年深圳进一步放宽工商注册准入限制,其中一项重要的内容就是将前置审批变为后置监管,因而像信托这样需要牌照的行业也可以先期登记注册。但若不能获得相关资质牌照,也同样无法开展信托业务。
深圳银监局提醒金融消费者,经中国银监会批准设立、经营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的公司名单可在中国银监会网站查询。该局还称,参与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