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光大证券原策略投资部总经理杨剑波近日再度成为市场热点人物。昨天,杨剑波状告证监会一案已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开庭时间将由法院安排。
光大“8·16”乌龙指事件的核心人物,在历经半年的沉寂后,最终决定将当日内幕交给法庭。在站上法庭之前,杨剑波或许将先站在上海财经大学商学院MBA选修课的讲台上。
状告证监会 杨剑波喊冤
2月8日,马年第二个工作日,光大事件当事人之一杨剑波因不满判罚,一纸诉状将证监会告上了法庭,要求证监会撤销对其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以及市场禁入决定。
光大乌龙指事件发生在2013年8月16日,杨剑波时任光大证券策略投资部总经理。事件发生后,证监会决定没收光大证券8月16日13时至14时22分之间对冲交易的非法所得,并处5倍罚款,共计5.23亿元;停止除了固定收益、证券自营业务外的自营业务,以及暂停审批其他新业务;对徐浩明、杨赤忠、沈诗光、杨剑波分别予以警告,罚款60万元并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的措施,而且宣布为期货市场禁止进入者。
对于诉讼结果,杨剑波表示:“最终的结果我没有想过,也不重要,至少可以起到推动中国法治进步的作用,我相信就国家整体而言,法律环境是越来越好的。”
据了解,北京中兆律师事务所李江重出江湖,又一次代理了状告证监会的行政案件,他是14年前凯立胜诉证监会一案的主办律师。
面对杨剑波的诉讼,证监会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对此有过调查,中金所和上交所暂时没有回应。
做客互联网 首次爆猛料
杨剑波近期频频曝光,成为各大财经媒体的热门人物,昨天他分别在雪球网与和讯网接受访谈,披露了乌龙指事件的整个过程以及诸多细节,描述了公司高管的反应和应对措施,也即所谓“内幕信息”和“内幕交易”出台和操作的真实情况。
其中最令市场震惊的猛料,是杨剑波首次披露了光大证券在股指期货市场对冲的过程中,包括证监局、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中金所都知道并保持密切沟通。根据杨剑波的描述,由始至终这些高层人士并未对该“内幕交易”表示过任何异议警示。
杨剑波昨天表示,“当时我还是公司人员,公司有纪律,我必须要服从光大证券的信息披露纪律。”
由于各种原因,原本计划要求的听证会没有举行,处罚结果出来之后的复议程序也被几位当事人放弃。“乌龙指事件”经过半年的平静过渡,即将尘埃落定,杨剑波却选择走进法院,要与证监会对簿公堂讨要说法。
任教商学院 人未至课先红
昨天有媒体透露,杨剑波已经接受母校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教授兼金融实验室主任一职,将会暂时回归校园。至于是否彻底放弃量化对冲这一前沿的投资领域,则取决于法院的判决结果。
截至昨天发稿,在雪球网上注册为光大证券策略投资部前总经理的@杨剑波,尚未回复北京青年报记者的私信。不过,在上海财经大学MBA学历学位教育项目2013至2014学年第二学期选修课的任课老师中,北青报记者发现了杨剑波的名字,专业方向为金融,课程为金融实务专题,所属学院为商学院。
由于“乌龙指事件”近期突然升温,杨剑波讲授的专业课尚未开讲就已声名远播,据说已有清华MBA同学在企盼杨剑波能来北京上课。
新闻人物
杨剑波金融履历
2010年左右,杨剑波的母校上海财经大学的学生们开始在各类网站上传播一个名为《向母校致敬,上海财大走出的202位投行精英》的帖子。这份让财大学子们骄傲的名单中,就有时任光大证券金融衍生品部董事、总经理的杨剑波。
杨剑波是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曼彻斯特大学金融学博士,早年在股票市场的波动率方面有深入研究。
在2004年加入光大证券之后,2005年11月即作为国内第一批人员参与了中国资本市场交易所权证创设等活动,并负责光大证券的备兑权证系统开发以及光大证券股本类衍生品业务平台的建立。
2006年以后,杨剑波着手光大证券结构性产品,特别是A股挂钩结构性产品业务平台的建立,并负责相关业务的开展,直至担任该公司金融衍生品部董事、总经理,并最终升任策略投资部总经理。
据报道,杨剑波曾受证监会邀请,成为中国场外金融衍生品交易规则起草的四位牵头人之一。
然而他的研究,尤其是对衍生品风险控制管理的研究,仍然没能挡住中国资本市场上最大的“乌龙指”。
2013年9月2日,光大证券公告称,作为内幕交易负责人之一,杨剑波被予以警告,罚款60万元并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的措施,而且被宣布为期货市场禁止进入者。
旁观者说
杨剑波不冤
财经评论人皮海洲撰文指出,状告证监会是杨剑波的权利,这与杨剑波是否被冤枉并无直接关联。鉴于光大乌龙指事件给市场留下太多的谜,杨剑波状告证监会也是不少业内人士所乐意看到的。毕竟杨剑波是“8·16”事件的最知情者,通过杨剑波状告证监会,可以将更多的“8·16”事件真相公之于众,让广大投资者与社会公众对该事件的真相有一个全面的了解,是非曲直交予众人评说。也正因如此,杨剑波此番起诉证监会是有积极意义的。
皮海洲认为,杨剑波要为光大乌龙指事件翻案是困难的,而且证监会对杨剑波本人的处罚并不冤。应该说,证监会对光大乌龙指事件的处罚,市场确实是存在争议的,但这种争议并不是认为证监会不该将光大乌龙指事件定性为内幕交易,而是这种判罚定轻了。因为在此之前,业内人士认为,光大乌龙指事件还涉嫌市场操纵、虚假陈述。虽然在光大乌龙指事件中光大证券并无操纵市场的主观故意,但在客观上却起到了操纵市场的效果。而在光大乌龙指事件发生后,该公司董秘梅键的一系列言论更是涉嫌虚假陈述。因此,证监会只是将光大乌龙指事件定性为内幕交易,这其实是对光大证券的“从轻发落”。那些当天早盘跟随乌龙指事件发生而买进股票的投资者因此得不到应有的赔偿,他们成了证监会对光大乌龙指事件“从轻发落”的受害者。
皮海洲分析说,从有关媒体的报道来看,杨剑波谈到乌龙指事件发生后的一个细节问题,那就是上交所、证监局对光大证券当天下午将要进行的对冲交易是知情的,而且光大证券的对冲操作是在中金所“热线指导”下完成的,中金所的人甚至还在电话中提醒杨剑波:“你们能不能对冲的时候注意点,空单不要下得太猛?”这个细节证实了之前业内人士的一些猜测,即光大证券当天下午的对冲操作得到了有关部门的默许、纵容甚至是协同。但这个细节并不能证明光大证券无罪,而只是说光大证券的内幕交易还有同案犯的存在。
新闻内存
光大证券乌龙指事件
2013年8月16日11点05分,上证指数出现大幅拉升,大盘一分钟内涨超5%,最高涨幅5.62%,指数最高报2198.85点,盘中逼近2200点。中石油、中石化、工商银行和中国银行等权重股均触及涨停,沪深300成分股中总共71只股票瞬间触及涨停,主要集中在金融、交运设备、公用事业等低估值、高股息率板块中,其中22只金融股触及涨停,2分钟内成交额约78亿元,造就了沪指6年以来的最大波动。
11点05分的暴涨,源于光大证券策略投资部的交易,当时交易员本想通过补单买入24只股票,系统却被执行为买入24组ETF篮子股票。当日下午,光大证券策略投资部的交易员开始卖空IF1309股指期货合约以进行对冲交易。
光大证券2013年8月18日发布公告,详细披露“8·16”事件的过程及原因,称当日损失约为1.94亿元人民币,并可能因此事件面临监管部门的警示或处罚,公司将全面检讨交易系统管理。
证监会后对该事件进行调查,认定光大证券下午的对冲行为是内幕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