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財政注入或煤電聯動配套
電煤價格並軌,煤炭價格的波動不可避免,波動肯定會導致一方受損,一方受益,如何協調煤炭企業、電力企業的利益?
眾所周知,近幾年隨著煤價近乎直線的上漲,電力企業虧損額度不斷加大,行業資產負債率長期居高不下,尤其是2011年,五大電力集團發電業務集體虧損,如果實行電煤價格並軌,煤價沒有下降反而上漲,對於已經陷入虧損的火電企業來說,不亞於雪上加霜。
“電煤價格並軌的話,超過一定的價格,國家就應該給受損一方一些補貼。”一位不願具名的國家電監會人士告訴記者,以前是市場煤計劃電,或是半計劃煤半計劃電,煤電市場最應該的就是全面市場化,市場發展的方向是必要的,煤炭市場放開后,電價也需要放開,應該兩邊同時放開。煤價漲,傳導電價也跟著漲。
市場是個體系,要保持一個系統,國家要出政策,電煤價格並軌方向是對的,但不能是單單針對哪個局部。“考慮到有一個好的傳導機制就需要有一個好的模式,應該是一個系統的市場,不是某一段的,煤電聯動很有必要。”上述人士強調。
電煤價格並軌是煤電市場改革的第一步,也是煤電聯動的基礎。煤炭市場化是電力市場化的重要保障,其關系必須“兩手都要抓、兩手都要硬”。“不過煤電聯動的實現還需打破國內大型煤企、電企對煤炭市場、電力市場的壟斷,這一工作非短期內就能有所成效。”宛學智坦承。
在現有的實際情況下,財政補貼和煤電聯動哪個更容易實現?“煤電聯動更好,補貼也行。目前看,補貼更有可能,現在的市場很難放開,煤電聯動比補貼麻煩很多,電力體制改革很復雜,短期內很難辦到。”
其實,在中電聯的報告中,已經提到了相關內容。實行電煤價格並軌,需要相關措施的輔助,重要的就是要妥善解決好並軌過程中發電企業增加發電成本的補償問題。
同時,通過財政注入資本金解決發電企業的歷史欠賬問題,降低企業資產負債率,提高企業可持續發展能力,並且要解決好局部地區性問題。如,“三北地區”供熱機組重點合同電煤比重較高,煤熱價格目前已倒挂,電煤價格並軌后將進一步增加企業的經營壓力。
比起重點合同煤政策,上述電監會人士認為,電力企業更希望得到來自於國家的補貼。“重點合同煤的訂購還需要協商,即使價格定了也不見得能實施,煤炭企業還要附加條件,比較麻煩,多了很多事,還是補貼好。”
並軌可部分減少煤、電企腐敗
一直以來,在煤炭採購的過程中,圍繞在煤炭企業、電力企業之間的利益貓膩,已經成為這個行業公開的秘密。也正是因為有了重點合同煤的存在,才使得這樣不正當的交易有了生存的土壤。若電煤價格並軌,重點合同煤不存在了,這樣存在於二者之間的腐敗現象也會有所減弱。
“腐敗交易是制約合同煤市場健康發展的重要因素,也是煤炭市場長期存在的頑疾。電煤價格並軌若能有效實施,煤炭企業和電力企業之間將不存在合同關系約束,二者均可通過煤炭市場自行決定煤炭買賣,腐敗交易有望部分得到消除。”宛學智如此表示。
當然,單靠電煤價格並軌並不可能完全消除中間的不正當交易。“電煤價格並軌去掉了大部分中間煤電存在的腐敗土壤,把這個市場的原有機制重整了,會改善很多。”上述電監會人士告訴記者。
中電聯也對這個問題有表述,提出要加快推進流通領域體制改革,減少中間環節,取締不合理的中間環節收費。記者 胡仁芳
(來源:証券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