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外國媒體報道,美聯儲、美國聯邦存款保險公司以及美國通貨監理局近日聯合宣布,美國將不會如期實施從2013年1月1日開始生效的巴塞爾協議。與此同時,歐盟也尚未明確落實新規的時間表。不少人猜測,巴塞爾協議的執行時間可能被整體推后,畢竟全球多數大型銀行來自美歐。
美國這三家金融監管機構稱,推遲在美實施巴塞爾協議,主要是因為來自業界針對新規的抱怨和批評太多。
美國大型銀行認為,新規則在強迫它們持有額外資本金方面太過嚴厲,而小型銀行則抱怨說,遵守這些規則可能帶來額外的成本,可能傷害它們的放貸能力,不利於美國經濟復蘇。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三家美國金融監管機構並未提供巴塞爾協議推遲到何時實施的具體期限,而只是稱將“盡可能快地推動完成”修改在6月份時制定的意見稿。
據悉,巴塞爾協議是2007年至2009年金融危機的產物之一,被視為金融業經歷的最嚴厲和重要的一次改革,旨在增強全球銀行業抵御風險的能力。
根據在2010年9月達成的全球協議,巴塞爾協議要求銀行業上調資本充足率,以加強自身抵御風險的能力。銀行在巴塞爾協議下的最低核心資本充足率將提高至7%,並從2013年至2019年分階段落實。
美國單方面宣布推遲執行巴塞爾協議Ⅲ,加重了業界對於推進全球金融業改革的國際進程可能被阻斷的擔憂。事實上,在巴塞爾協議剛剛啟動之際,也出現了類似的延遲實施情況。一些觀察人士擔心,新的巴塞爾協議可能面臨同樣的挑戰。(金彧)
■ 名詞解釋
巴塞爾協議
全名巴塞爾資本充足協議,是國際清算銀行和巴塞爾委員聯合訂立的,旨在建立一套完整的國際通用的方法加強對游離於報表之外的“影子銀行”的監管,這可有效扼制與債務危機有關的國際風險。
從1975年9月第一個巴塞爾協議到2006年新巴塞爾協議的正式實施,時間跨度超過30余年。而受到2008年金融危機的影響,直接催生了巴塞爾協議Ⅲ於2010年出台,並將於2013年1月1日起實施。
(來源:新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