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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桃仁冒充“美國大杏仁” 零售價格漲三倍

2012年11月30日13:52    來源:經濟參考報    手機看新聞

  近期,我國部分媒體披露了“美國扁桃仁”假冒“大杏仁”進入中國市場一事。記者在追訪過程中獲悉,美國加州杏仁商會已經承認出口到中國市場的“alm ond”是“扁桃仁”,不是“大杏仁”。令人不解的是,中國食品土畜進出口商會早知道這一情況卻一直阻撓更名,試圖蒙騙中國消費者。

  連日來,記者多次聯系中國食品土畜進出口商會有關負責人,該商會一再推脫,不肯接受採訪﹔記者還多次聯系美國加州杏仁商會,也未得到答復。

  “美國大杏仁”是扁桃仁

  中國食品工業協會堅果炒貨專業委員會有關負責人一周前對記者說,2009年該協會著手制定杏仁等堅果行業標准,征求美國加州杏仁商會的意見時,被告知“美國大杏仁”不是杏仁,而是扁桃仁。

  為了弄清正確名稱,該協會先后委托權威機構對“美國大杏仁”進行物種鑒定,並與杏仁進行理化對比檢測。有關鑒定報告和檢測報告都表明“美國大杏仁”的確不是杏仁,而是扁桃仁。確切地講“美國大杏仁”是薔薇科桃屬扁桃亞屬,杏仁是薔薇科杏屬。

  扁桃仁在我國新疆地區也有種植,通常稱為“巴旦木”。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農科院園藝所所長盧春生對記者說,扁桃與桃可以嫁接,而扁桃與杏不能嫁接,因為不是一個屬類,就像馬和驢的關系較近,可以互相交配生出騾子,而馬和牛的關系較遠,所謂“風馬牛不相及也”。

  “扁桃仁”與“大杏仁”本來沒有任何關聯,為何“美國扁桃仁”可以冒名“美國大杏仁”進入中國市場長達40年之久?盧春生認為,是商業利益導致了“美國大杏仁”這一假冒名稱的長期使用。

  據介紹,上世紀70年代中期,美國扁桃仁通過進口貿易開始進入中國市場,由於社會認知的不足,將“扁桃仁”的英文“alm ond”誤譯成為“杏仁”,后來已改為“扁桃仁”。

  盧春生說,上世紀80年代出版的《中國果樹栽培學》一書,已經寫明“扁桃”又稱“巴旦木”或“巴旦杏”,與“美國大杏仁”沒有任何關聯。

  上海市龍華醫院主任醫師周時高對記者說,杏仁具有一定藥用價值,可以止渴、平喘、化痰,但有微毒,入藥時需要經過一定的炮制﹔而扁桃仁是一種食品,沒有毒性,具有健腦、明目、助消化等保健作用,但是油脂成分多,食用過多容易腹脹。

  “知錯不改”有何玄機?

  堅果炒貨專業委員會有關負責人對記者說,2011年9月15日,美國加州杏仁商會副總裁等人就“美國大杏仁”名稱問題專門來中國討論時,中方有關負責人當面對這位美國人說,過去中方翻譯錯了是出於無知,而美方是知錯不糾。這位美國人回答說,沒有呀,美方一直用的“alm ond”。

  中方有關負責人當即警告美國加州杏仁商會,如果知錯不改,一旦中國消費者提出索賠,美國加州杏仁商會也有份。之后該商會在其宣傳網頁上對“美國大杏仁”的解釋進行了修改。

  中華商標協會商標專家董葆霖指出,商品的命名應該反映其本質,或者用約定俗成的理解,或者根據國家標 准 , 或 者 根 據 行 業 標 准 。“alm ond”作為“扁桃仁”,應該進行標准的翻譯﹔或者採用音譯的方式,反映這一物種的本質。

  今年3月23日,有關部門委托堅果炒貨專業委員會制定的關於“杏仁”和“扁桃仁”的行業標准報送國家標准化主管部門備案,並發布公告稱《堅果炒貨食品術語》《熟制扁桃核和仁》兩項行業標准將於今年6月1日起執行。

  然而,據堅果炒貨專業委員會有關負責人介紹,就在“美國大杏仁”即將更名“扁桃仁”之際,今年5月7日,中國食品土畜進出口商會向有關部門提交《關於進一步完善和修訂堅果炒貨食品術語的申請》稱“科學証明,美國大杏仁是杏仁”。於是,有關部門要求國家標准化主管部門暫緩備案。

  兩字之差,利有多大?

  假冒名稱背后是利益作祟。據了解,在中國市場上扁桃仁的零售價格每公斤30元至50元,而“美國大杏仁”的零售價格120元左右。據美國有關方面統計,僅2011年8月至2012年5月,自美國出口到中國內地的“扁桃仁”(即所謂“美國大杏仁”)就達10萬噸左右。

  記者日前在新疆採訪時發現,大量的“美國扁桃仁”同時假冒“新疆巴旦木”進入當地的干果批發市場及多家超市。果木專家把手一看說,這些“巴旦木”顯然不是新疆產的,而是進口的,大多來自美國或中亞國家。

  有關專家指出,看起來一個名稱上的錯誤,實際上影響到一個行業的興衰。我國是杏仁原產國,自古有種植和食用杏仁的習慣。由於產品名稱被他人假冒,“美國大杏仁”以不公平競爭方式不斷擴大市場份額,是造成我國杏仁產業萎縮的重要原因之一。

  上世紀80年代,國產杏仁還可與假冒的“美國大杏仁”較量,而近些年,新疆的雜杏樹被砍得差不多了,小白杏還有一些﹔在我國杏仁最大產地的河北省,農民也紛紛砍伐杏樹。

  農業部有關《農業植物品種命名規定》明確要求,一個農業植物品種隻能使用一個名稱,相同或者相近的農業植物屬內的品種名稱不得相同。

  衛生部有關《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G B7718-2011》規定,不應直接或以暗示性的語言、圖形和符號,誤導消費者將購買的食品或食品的某一性質與另一產品混淆。

  記者了解到,有關方面11月29日召開《堅果炒貨食品術語》《熟制扁桃核和仁》兩項標准的專家審定會,已就標准內容達成基本共識,認為 “ 美 國 大 杏 仁 ” 屬 “ 扁 桃 核(仁)”,表示盡快報送相關文件到國家標准化主管部門備案及實施。

  另據了解,京都(深圳)律師事務所律師甘清洪日前向深圳市羅湖區人民法院提交了一份民事訴訟狀,起訴沃爾瑪深國投百貨有限公司出售的“鹽焗帶殼杏仁”和“鹽焗杏仁”並非杏仁,而是扁桃仁,沃爾瑪涉嫌欺詐,要求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給予賠償,深圳市羅湖區法院已經立案。

  對於“美國扁桃仁”假冒“大杏仁”等相關案件,記者將繼續追蹤報道。

(責任編輯:喬雪峰、聶叢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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