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裡夫婦
窮苦派:繳稅、還債、辦信用卡
除了1901年以及1991年之后的年份之外,歷史上大部分諾獎得主所獲獎金的實際價值其實僅相當於一位教授8年的薪水。對於早期一些生活拮據、為科學研究或者事業追求而過得窮困潦倒的得主而言,卻猶如雪中送炭。
許多文學獎獲得者在得獎之前也是負債累累。1939年諾貝爾文學獎得主、芬蘭作家弗蘭斯·埃米爾·西蘭帕在獲獎前共欠出版公司250萬芬蘭馬克的債務,妻子也因過於操勞而去世。無獨有偶,1974年諾貝爾文學獎兩位得主之一的瑞典作家哈裡·馬丁鬆在回答記者關於如何處置這筆獎金的提問時,毫不掩飾地說:“要用它來繳納稅金和還債!”
“雪中送炭”用在1994年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美國數學家約翰·納什的身上也很恰當,他在獲獎之前甚至連一個固定的職位都沒有,獲獎之后他的第一反應是“我真的需要一張信用卡”。因為獲獎,他后來還在普林斯頓大學謀得了一份年薪2.5萬美元的教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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