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暫不安裝倒計時信號燈 交管部門稱不適合【3】--財經--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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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暫不安裝倒計時信號燈 交管部門稱不適合【3】

郭超 韓旭陽

2013年01月02日08:24    來源:新京報    手機看新聞

  微博摘錄

  @孫藝軒V 2013新交通規則#交通事故# 我成了第一波吃螃蟹的人,正常行駛前車騏達見黃燈一腳急剎,我給他撞出去一個車身,對方后保險杠及尾門報廢,我車沒事,人也都無礙。請各位在看見信號燈1公裡的時候就開始減速吧……祝各位好運。

  @楊葵V 新交規實行第一天上路,試驗幾十次黃燈問題,很難掌控。要麼燈前50米左右就把車速降至極低這必將給本就擁堵不堪的交通造成更大災難﹔要麼隨時准備燈前急剎這必將造成更多追尾事故。我積極贊成交規從嚴,但這一條確實極不合理,鄭重呼吁@北京交通 修訂此條。

  @馬洪濤:今晚回家路上,在一個路口馬上要越線時,綠燈突然轉黃燈了,我試了試,根本不可能在線內停下來,隻好硬著頭皮開了過去。不知道制定新交通法規的官員們,在這種情況下能不能停下來?贊成更嚴厲的交通法規,但是倘若嚴厲到讓人無法做到,必然導致執行中的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就看誰比較倒霉撞在槍口上了。

  @老徐時評V:剛才開車在路上走了一圈,按照北京現在沒有綠閃倒計時的情況,以前看到前面綠燈心裡特爽,現在特怕,不知道啥時候變燈。為了安全起見,路口前十幾米一定要把車速控制在20公裡/小時以內,這樣既不會追尾也不會被追尾,不怕慢,就怕罰,安全第一!

  專家說法

  “強調闖黃燈也算違法是一種突破”

  一名研究了多年交通管理的專家表示,“闖黃燈”算不算違法這個爭議已經存在30年了,此次強調“闖黃燈也算違法”是一種突破。

  該專家稱,算上此次實施的123號令和124號令,我國交通方面的法律、法規已經經歷了4次比較大的調整。在第二次頒布《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時,就把黃燈的有關內容寫入了。頒布之初,相關部門內部對“闖黃燈”怎麼界定有過爭議,當時確定,在確定路口安全時,黃燈亮起車輛可以通過。

  2004年,《道路交通安全法》頒布,實施條例中寫明,黃燈亮時,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可以繼續通行。法律法規雖有所規定,然而在現實中,各地交管部門對於“闖黃燈”這一行為是否屬於違法採取的執行方式卻各異。

  該專家表示,公安部交管局此次明確對“闖黃燈”行為做解釋,是一種突破,是對良好交通習慣養成的因勢利導,“交通本來就是一種文化,交通文化需要被絕大多數人支持和認同,文化和科學之間總會有差距,如何養成良好的交通文化,行政管理部門是可以發揮促進作用的。”

  在國際上,黃燈警示的作用非常明顯。在他們的交通文化中,車輛到路口就自然減速,保障行人的絕對路權,這可能也是交管部門此次強調“闖黃被罰”的初衷,“有爭議就有改革的空間,也能引起人們對交通安全的重視。”

(責任編輯:值班編輯、李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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