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在職職工年度工資總額的5?至8?,列入企業財務計劃
本報訊 8月13日,記者從省委組織部獲悉,我省非公企業黨組織缺少經費開展工作的局面將成為歷史,今后,企業必須按在職職工年度工資總額5?至8?的比例,為本企業的黨組織劃撥經費,並要求列入企業財務計劃。
非公企業黨組織組建率偏低,是我省也是全國普遍存在的問題,黨建工作經費難以保証,成為制約非公企業黨建工作開展的重要因素。從根本上解決這一問題,期待制度保障。近日,省委組織部、省非公工委、省財政廳、省地稅局、省國稅局聯合發文,要求非公企業照文執行。
具體要求是,非公企業黨組織每年年初編制黨組織工作經費年度預算,列入企業財務計劃。職工人數在100人以下的企業,按照在職職工年度工資總額8?的比例執行﹔職工人數在100人以上的企業,按照5?-8?的比例執行。
同時要求,各級黨委組織部在黨費使用中,每年按比例為非公企業黨組織劃撥黨費。黨費劃撥的比例,原則上不低於非公企業所佔黨組織總數的比例。
另外,省市縣三級財政每年安排一定資金,用於非公企業黨組織工作經費補助。從明年起,對黨員人數少、不夠單獨組建的聯合黨組織,省市縣財政按每個黨組織每年3200元的標准給予工作經費支持。上述經費,省市縣按3:3:4的比例負擔,主要用於支持開展黨組織活動、黨員和入黨積極分子教育培訓、訂購學習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