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認為,房產稅擴圍工作在十八屆三中全會之后會繼續進行,應考慮對開征房產稅獲取立法支持
■本報記者 徐 科
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公報將財稅改革置於更加重要的位置,然而與各界預期不同的是,針對“房產稅”、“調控長效機制”等有關房地產調控的具體內容卻並未提及。對此,業內專家在接受《証券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公報是宏觀的綱領性的,后續逐漸會有系列政策出台,或將涉及房產稅如何擴大試點范圍。
“公報多次提出促進市場化,表示市場將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同時要更好地發揮政府作用基本給未來的房地產發展定下調子,市場化的改革方向這一點基本是可以確定的,”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一位負責人對記者表示,預計在一段時間之內,行政手段與長效機制仍將並存。
業界普遍認為,房產稅的開征,在樓市調控的政策設計中應該是一個起效慢但效果持久的長期政策,但最終目的是合理化的稅制改革,調控樓市是輔助作用。
那麼,三中全會后房產稅會不會全面開征?住建部一位官員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房產稅擴圍的工作在十八屆三中全會之后肯定是要繼續進行的,但這項工作仍處於試點階段,全面放開尚需時日﹔與此同時,一位接近住建部的人士對媒體表示,目前高層在做頂層設計過程中,已經開始考慮對於開征房產稅獲取立法支持。
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賈康近期表示,長期來看,“房產稅”立法還是非常必要,不過先行先試也十分必要,“在做頂層設計和積極立法時,允許摸著石頭過河,在肯定上海、重慶試點的前提下,形成某些基本共識后逐漸往前推,未來有條件時,制定相關法律。”
“房產稅的推進在最近一兩年‘會有大的動作’。”國務院參事、中央財經大學稅務學院副院長劉桓認為,隨著時機的日益成熟,該項稅種試點的擴圍已經不可避免。“中國房地產調控已經走到了一個十字路口,作為調控的一個重要手段,房產稅有利於改變人們對於房地產發展的預期、改變房地產脫離其本來屬性,變為投資品的趨勢。”
盡管房產稅試點擴圍的預期仍較強烈,但上述接近住建部的人士對媒體表示,長效機制的建立是一個漸進式的過程,不可能一蹴而就,短期來看,房產稅短期不會大面積鋪開,地方政府的財權仍將以土地財政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