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11月16日電(夏曉倫) 《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昨日全文發布。《決定》提出,堅持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完善個人賬戶制度,健全多繳多得激勵機制,確保參保人權益,實現基礎養老金全國統籌,堅持精算平衡原則。對此,南京大學政府管理學院副院長林閩鋼對記者表示,從國外養老金待遇計發辦法來看,多繳多得符合社會保險權利與義務對等原則,是通常採取的激勵手段。
針對如何理解“健全多繳多得激勵機制”,林閩鋼表達了以下看法:
第一,健全多繳多得激勵機制,是我國養老保險制度可持續的關鍵。按最初的設計目標,我國養老保險制度採用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結合模式,這樣不僅能發揮再分配作用,又可以調動個人積極性。但目前,多繳多得激勵機制仍不健全,導致參保人不願意提高繳費最低年限,不願意提高領取養老金的年齡,新農保參保人不願意選取高的繳費檔次,從而不利於提高制度的財務可持續性,也不利於提高參保人待遇水平。
第二,從國外養老金待遇計發辦法來看,多繳多得符合社會保險權利與義務對等原則,是通常採取的激勵手段。從而引導個人早參保、多繳費、長繳費,在進入養老后,能享受較高的養老金待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