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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個稅改革會有顯著推進 高收入者稅負或增加

2013年11月20日07:31    來源:新京報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專家:個稅改革會有顯著推進 高收入者稅負或增加

中央財經大學財經研究院院長王雍君。

  中央財經大學財經研究院院長王雍君。

  11月15日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簡稱《決定》),提出“穩定稅負”,“逐步提高直接稅比重”。這一改革方向會產生什麼影響?哪些人受益?中央財經大學財經研究院院長王雍君認為,降低間接稅比重會使得高收入群體的稅負增加,一般消費人群的稅負降低。目前集中在商品價格渠道的間接稅,即所謂“饅頭稅”,其比重的降低,是否會使得物價下降?對此,王雍君表示,如果是系統降低間接稅的稅率,才可能導致物價下降。

  1影響 增稅措施近期不會出台

  新京報:如何理解三中全會《決定》中提出的穩定稅負,逐步提高直接稅比重?

  王雍君:穩定稅負意味著增稅的措施近期不會出台,即使有增稅措施也會在其他地方實行減稅措施,以維持總體稅負的穩定。

  提高直接稅比重方面,比如房產稅擴圍,房產稅是屬於直接稅﹔另外個人所得稅方面,稅收也會逐步提高,這並不是說要提高個人所得稅的稅率,隨著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個人所得稅的規模也會增加,本身自動提高比重。

  另外間接稅方面,營業稅改增值稅使得總體間接稅稅負下降,間接稅的比重也會相應下降。

  新京報:提高直接稅比重,降低間接稅比重,會影響到哪些人?

  王雍君:直接稅和間接稅影響的群體有比較大的差異。間接稅主要是影響一般消費人群,直接稅主要是影響財富人群和高收入人群。提高直接稅比重,降低間接稅比重會使得高收入群體的稅負增加,一般消費人群的稅負降低。

  新京報:間接稅一般含在商品價格中,降低間接稅比重是否會導致物價下降?

  王雍君:不能下這樣的結論。物價的因素不只是簡單地受到稅的影響,主要在於供求關系。

  如果只是結構性地稅制調整,不會導致物價下降,如果是系統降低間接稅的稅率,這樣才可能導致物價下降。

  目前,在間接稅方面主要是營業稅改增值稅,屬於間接稅的結構性調整,所以一般不會導致物價的下降。

  2進程 個稅改革會有顯著推進

  新京報:《決定》中提到逐步建立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意味著什麼?

  王雍君:意味著未來會有比較顯著的推進,三中全會提供了改革的歷史機遇和改革動力,加快其修法進程。

  新京報:這樣的個人所得稅制會產生怎樣的影響?

  王雍君:那就要看個人的收入來源了。如果是單一工資收入來源沒有太大的影響,工薪所得使用的是7級累進稅率﹔如果是多元化的收入來源,那稅負如何變化取決於採用的稅率和收入類別的比重﹔如果引入贍養、教育等差別扣除,則會降低個人稅負。

  新京報: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稅改革已經提出很久了,為什麼進展緩慢?

  王雍君:因為個人所得稅的改革需要在法律框架內推動改革,個人所得稅需要通過人大的立法,先要達成共識后,才能修改法律。

  個稅要建立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稅制度,這個提法能夠達成共識,但是涉及具體問題時,意見分歧就非常大,國家稅務總局、財政部稅政司和機構學者都分別有不同的版本。隻有具體問題和方案都基本形成共識后,才能上升到人大修改法律。

  3力度 改革政策“史無前例”

  新京報:《決定》提到稅收優惠特別是區域稅收優惠政策的規范管理,目前各地稅收優惠的現狀是怎樣的?

  王雍君:現狀主要是兩個方面。第一涉及單項稅種的優惠,比如個稅、增值稅都分別有優惠,以后會將這些優惠綜合到一個法律裡面。

  第二個現狀是越權減免,地方越權減免非常嚴重,要嚴格管理稅收減免,清理各地越權減免。

  新京報:三中全會提出要建立事權和支出責任相適應的制度。目前中央和地方的財政關系是怎樣的?

  王雍君:總體來講地方承擔的事權過重,中央政府的一些部門不斷下放增加支出的政策,實際上就是轉嫁支出責任,但又不給錢,是無補償的增支政策。

  地方政府現在主要通過三個辦法應對財權事權不匹配:“跑部錢進”﹔依賴土地財政﹔同時借錢舉債。

  新京報:改革的思路是怎樣的?

  王雍君:首先地方政府承擔的責任一部分上移到中央政府,比如社會保障,大江大河的治理等﹔個別地方承擔責任過重時,中央可以出台增支政策,但要通過一般性轉移支付給予補償。

  新京報:此次三中全會出台的改革政策超過你的預期嗎?

  王雍君:不僅超預期而且我認為超歷史,我認為史無前例。

  【財稅改革影響】

  “你我他”的下一個十年

  我們在此虛擬了一個人“小王”,透過他的生活,來看看三中全會通過的《決定》中關於財稅領域的改革對他未來十年生活的影響。其實,“小王”就是我們每一個人。

  ●《決定》:深化稅收制度改革,完善地方稅體系,逐步提高直接稅比重。

  影響:總體來看,小王的稅負結構要變化了,間接稅降低,直接稅增加。

  ●《決定》:推進增值稅改革,適當簡化稅率。

  影響:如果小王有一家傳媒公司,他不需要交營業稅了,隻需要交增值稅。

  ●《決定》:調整消費稅征收范圍、環節、稅率,把高耗能、高污染產品及部分高檔消費品納入征收范圍。

  影響:如果小王要買一件奢侈品,他要多交消費稅。

  ●《決定》:逐步建立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

  影響:除了工資之外,如果小王還有股息、紅利、財產租賃等收入,那麼這些收入可能要合並在一起計算上交個人所得稅。

  ●《決定》:加快房地產稅立法並適時推進改革。

  影響:如果小王有多套房產,那麼他很有可能要交房產稅。

  ●《決定》:加快資源稅改革,推動環境保護費改稅。

  影響:如果小王的公司向大氣中排放污染物,他要交環境保護稅。

  ●《決定》:建立事權和支出責任相適應的制度。

  影響:如果小王是領導干部,他可能不用將發給學校老師的工資,先挪到保障房去,等中央發了錢再補上虧空了﹔也不需要頻繁“跑部錢進”了。

  B10-B11版採寫/新京報記者 李蕾

 

(責編:李海霞、喬雪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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