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墊錢就拿不到活兒
一些業內人士表示,建筑領域層層轉包的規則,衍生出了建設單位墊資的怪象,這也是導致欠薪的重要原因。
記者日前接到雲南一家建筑公司被開發商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的反映。這家公司的負責人說,2011年接到工程后,從施工至今已墊資近4000萬元。雖然工程還沒有完工,但開發商和公司對工程量產生了爭議。目前經過評估后,對方沒有歸還的款項還有2000多萬元,其中包括200多個農民工工資,但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是打包在一起。“開發商不付款,我們也就沒有錢付給包工頭,農民工也拿不到錢。就這樣一個啃一個,到最后隻有讓農民工去鬧鬧,否則有什麼辦法?”這家建筑公司的負責人說。
沈陽市“民億蘋果樹”項目工地的包工頭安國明剛剛拿到了拖欠半年多的16萬元工程款。“我是最底層的包工頭。大包不給我工錢,為了攬到活兒,我們也得干。”安國明說,平時是自己給工人按月發放“生活費”,帶了20多個農民工,幾個月下來墊付了五六萬元錢。
不墊錢,就拿不到工程,這已成為建筑業另一公開的行業潛規則。以建設一棟七層普通住宅為例,如果建筑費用需要1000萬元,但是開發商不用100萬元的啟動資金就能開工。建筑公司、大包工頭、小包工頭會逐級墊付。建筑公司可以到磚廠去賒磚,到水泥廠賒水泥,然后再分包給下面的包工頭。而到了農民工這裡,則是墊付了自己的勞動和工資。
有令難行 監管需加力
專家表示,欠薪事件高發和頻發,既是建筑行業粗放生產方式的體現,也反映出政府職能部門需要嚴格依規執法。
例如,對於層層轉包現象,根據我國建筑法有明確規定,禁止承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轉包給他人,禁止承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採訪中,一些勞動監察部門負責人表示,國家規定工程建設領域用工需通過勞務公司,而這卻成為很多空殼公司的生財之道。
江西省社科院法學研究所所長程關鬆說,當前勞務公司多扮演中介角色,一旦發生欠薪事件,多做“甩手掌櫃”,這背離了國家對勞務公司的有關規定。
一些小包工頭表示,希望能進入一個正規的勞務公司,有保險,按時領工資,不用擔驚受怕拿不到工錢。遼寧社會科學院研究員張思寧認為,要提高開辦勞務公司的門檻,把農民工納入勞務公司內變成工人,從而消除長期存在的層級分包現象。
為防范出現欠薪情況,近年來各地都建立了“保証金”制度,即開發商和建筑企業按照工程總造價款繳納一定比例的保証金。一旦企業出現欠薪即可動用保証金予以先行向農民工支付。但記者採訪發現,有的地方政府發現欠薪情況也沒有啟動保証金,從而導致討薪事件頻發。
昆明盈科律師事務所律師李承蔚認為,需嚴格排查建筑施工類企業是否足額及時繳納保証金,對於應啟動保証金而未及時啟動的,應追查相關部門責任,讓保証金的威懾和安全閥作用真正得到發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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