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6日,証監會發布公告對西安天和防務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的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的申請暫緩表決。記者查閱該公司的招股說明書發現,這家以連續波雷達技術和光電探測技術為核心業務的軍用品生產公司收入高度依賴於中國軍方。
2011年公司對前兩名客戶國內軍方及軍貿A公司,銷售收入佔同期公司營業收入的95.92%﹔且公司國內產品的定價權均歸屬於軍方。且連續兩年公司利潤來自西安天偉電系統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天偉電子)的分紅。
天和防務的招股說明書中顯示,該公司的最終客戶為中國軍方和國外四個國家。自2009年起,公司對國內軍方及軍貿A公司的銷售收入佔比均超過90%,對客戶具有高度依賴性。2011年公司的前兩名客戶國內軍方及軍貿A公司,對公司貢獻的銷售收入佔同期公司營業收入的95.92%。
報告期內,公司共簽訂國內軍品業務合同金額合計4.06億元, 共簽訂外貿合同金額合計為 0.52億歐元、0.12億美元及 0.048億元。但因武器裝備的外貿出口需要經國家主管部門的批准,在國外軍方有需求的情況下,其能否順利出口主要取決於國家的對外戰略、國際安全局勢及進出口國家的雙邊關系等國際銷售環境因素。如相關國際銷售環境因素發生不利變化,企業的經營亦將會受到嚴重的影響。
雖然天和防務在招股說明書中表示,未來將會在民用行業進行投資生產,但截至目前,公司的民用產品均處於研制階段,尚未實現銷售。
招股說明書中顯示,公司通過國內軍方設計定型批准的產品TH-S216於2009年底初次通過審價,價格審定后尚未調整。根據國內軍方的通知,公司對TH-S216 的成本進行了核查。天和防務鑒於國內產品整體成本變化不大、所處經營環境相對穩定,報送了暫不申請調整價格的申請。2011年7月4日,國內軍方批復對TH-S216暫不作價格調整。
根據中國《軍品價格管理辦法》,國內軍方審價的一般流程為: 生產單位編制並向國內軍方提交軍品定價成本等報價資料﹔國內軍方組織審價、批復審定的價格並抄送軍方訂貨部門。列入軍品價格管理目錄的軍品,除因國家政策性調價和軍品所需外購件、原材料價格大幅變化、軍品訂貨量變化較大,並由企業提出申請調整價格外,每隔三年價格方會調整一次。
招股說明書中雖然明確表示自2007 年天和防務產品開始銷售以來,公司營業收入實現了快速增長。但因軍方採購具有很強的計劃性特點,一般通過小批量採購經試用認可后,方會進行持續的較大批量的採購。而各國軍方對公司產品有著嚴格的試驗、檢驗要求,由此導致公司的訂單項目及數量存在不穩定性,以及項目執行周期通常也較長。
根據軍方現行武器裝備採購體制,隻有通過軍方設計定型批准的產品才可實現向軍方銷售。如果公司新產品未能通過軍方設計定型批准,則無法實現新產品向國內軍方的銷售。2011年公司已簽國內軍方訂單為0.77億元,較2010年減少了0.21億元。
而因軍方擁有定價的控制權,且企業的產品均需依照客戶的需求而生產而且產品單一,使得天和防務在整個產業鏈中處於被動位置,產品成本加成率(即成本利潤率)低且長期維持不變,難以保証生產企業在隨后的時間中,得到正常的報酬和合理的收益。
天和防務的招股說明書中顯示,因公司設立的目的是以拓展民品業務為主,報告期內,公司的民用品均處於研制階段,並未形成收入。該公司2010年和2011年的淨利潤均來自於其全資控股子公司天偉電子。2009 年,天和防務的淨利潤分別為-0.056 億元、0.95億元和0.72億元。由於天偉電子的分紅,天和防務2010年和2011年的淨利潤達到0.95億元和 0.72億元。
記者就以上問題致電了天和防務董秘辦公室,對方就業務依賴性以及利潤分配方面回復“軍方的採購制度是計劃性的,相對比較穩定。因天和防務100%控股天偉電子,所以利潤分配不存在問題。”但就定價權問題,對方表示因產品涉及軍方機密,不方便答復。
記者在招股說明書中還發現,天和防務的股東構成中,原德隆系舊部有四位榜上有名,包括第二大股東聶新勇(歷任湘火炬汽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董事長)、第七大股東郭旺(歷任湘火炬汽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戰略發展部副總經理)、第八大股東周志軍(歷任湘火炬汽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戰略發展部部長、董事、副總裁)、第九大股東郭輝(歷任湘火炬汽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投委會秘書長),分別持有公司股權12%、2.4%、2.4%、2.4%。
此外,由中信証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信証券)控股的金石投資亦持有公司2%的股權,位列第十大股東,而中信証券亦為天和防務此次的保薦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