侄子張輝:收入不錯,准備結婚
努力接軌新生活
剛出獄的時候,張輝覺得什麼菜都好吃,“尤其是雞鴨魚肉,覺得特別好吃,好像有幾個月連續吃都吃不膩,現在才能平常地對待葷菜。”張輝說,他覺得家鄉變美麗了,高樓大廈多了,許多事情變化太快,讓他接不上軌。
“以前甘蔗隻要1塊錢一根,等我出獄后賣10塊錢一根,大的還要15元,我感覺變化太快了。”張輝說,100元一打開就沒了,以前能用好些天。
物價的變化很快就能適應,但如今轉賬、信息查詢、購物都通過手機,張輝有點吃不消。為了盡快掌握新技術,張輝買了一部iPhone 5,在朋友的指導下,他已經能熟練地使用微信和女友聊天。
如今的張輝,和堂弟們一起做工程項目,一年算下來能賺到20萬元,就是每天都非常忙。張輝的父親張高發鼓勵兒子說:“忙是好事,說明你還有用。”張高發給記者算了一筆賬,國家賠償的錢是本錢,不應該用來揮霍,而他的寶馬車一年維護費就要五六萬元,所以他讓兒子一定要能夠掙到自己乃至成家后的獨立生活費。
張輝回家不久,給他找女朋友的事就成了64歲的父親張高發的“心病”。張輝是家中唯一的孩子,現在都已經39歲了。
張輝和一些20來歲的女孩聊過后,總感覺哪裡不對味。“我感覺自己還遠沒有跟上她們的節奏。”張輝這樣詮釋他對年輕女孩的看法,他甚至詢問記者,現在的女孩都是啥想法?
在張輝眼裡,人品、工作、家境、相貌應該是最重要的標准,但張輝在相親時總被問:“有房嗎?有車嗎?房子在哪裡?什麼車?”
相親失敗買寶馬
歙縣七川村,張輝家門前的土路上停著一輛白色寶馬車。這是去年10月,張輝和叔叔張高平一起去浙江買的。
之所以買這輛寶馬車,直接的導火線是相親失利。
去年,一個朋友給張輝介紹了一個女孩,兩人感覺蠻合得來的。“前一天我倆還好好的,第二天人家就到我家來說不行了,說了許多理由,什麼性格不合呀,相處不來呀。”張輝郁悶地說,他事后才知道,這個女孩和其家人,“說我們家因為冤案,父親找人打官司,已經傾家蕩產了,賠償的那點國家補償隻夠還親友的借款。人家女孩就是因為嫌我家裡條件不行,才找了理由推脫的”。
這個事情刺激了張輝。
隨后,他和叔叔到浙江一人買了一輛寶馬車開了回來。
出獄后,國家和浙江省都給了一筆補償,叔侄倆手頭都不差錢。
去年年底,張輝在親友介紹下,認識了歙縣的一個女孩小艷(化名),“30來歲,人感覺很不錯”。
“她在浙江打工,今年5月將到我家裡來,算是都見過雙方父母吧,若一切順利,將盡快結婚。”張輝笑著告訴記者,已經有記者們在電話裡告訴他,若結婚時,一定要通知他們。據《新安晚報(微博)》
延伸閱讀
專家:
錯案非“女神探”一人之責
中國社科院法學研究所刑法室副主任、研究員屈學武認為,造成錯案並非一家,也非“女神探”一人。“從目前來看,我國地方法院判案的獨立性是不夠的。”屈學武說,“像張高平叔侄這樣影響較大的案件,往往是由法院審委會決定的,最后很有可能是由法院領導層拍板的。所以,追究這樣的錯案,會牽扯到很多官員。”建立有效的錯案追責機制沒錯,但是,“一概而論、一竿子打到底”的錯案追責,可能導致將來出現“反效果”。浙江省政法委政治部副主任朱巧湘4月9日說,調查“並非隻針對聶海芬一人”。法律監督不能隻追責一個“女神探”,而應成為制度性安排,這已是學者的共識。《中國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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