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貴險中求”一直是中國股民對股市ST板塊抱有的投機心態,尤其是在這場牛市中。但*ST二重卻沒有給投資者這種逆勢購買的機會。與春風得意、市值達到900多億的中國一重相比,同胞兄弟中國二重卻在牛市中走向了退市。
4月30日,*ST二重公布的2014年年報顯示,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虧損將近79億元,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資產也首次出現了負值。同時由於經營困難,資金鏈緊張,截止2015年4月29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計銀行貸款等債務逾期80億元。連續四年虧損,公司退市已無法避免。
熟悉資本市場玩法的人知道,ST的保護期已經足夠資本玩家安排很多“輸血式”的資產置換,比如短期增加訂單和注入熱點概念資產。對於手中有10余家上市公司,營業收入高達兩千億的國機集團,短期幫助*ST二重實現扭虧不是沒有辦法。但這種治標不治本的方法不但解決不了公司債務高企、不良資產難變現、業績虧損的實質性問題,還會讓公司長期被“保殼”問題所困,反而會干擾長期的經營發展。
退市痛苦也許是不可避免的,但它應當在可能的情況下被盡量減小。於是,*ST二重選擇了主動退市。首份主動退市方案由於接受要約收購的中小股民數量沒有達到主動退市條件而流產后,二重旋即推出第二份方案:以股東大會方式表決主動退市,同時賦予了投資者更多選擇權,怕風險的股東可以按2.59元每股賣給實際控股人國機集團﹔期待二重未來能扭虧轉盈的投資者,可保留股票拿到“老三板”繼續交易。上交所已受理其退市申請,若批復,*ST二重或將成為A股第一家主動退市的國有企業。從各方的反映來看,這已是眼下最好的結局。
*ST二重的選擇,於監管層而言,為完善退市制度提供了股權安排以及投資者如何退出的實踐案例﹔於企業而言,如若重新上市將享有在申請間隔期、申請文件和審核程序方面的“優待”﹔於投資者而言,有了是否繼續持有公司股票的選擇權,避免了在退市整理期股價“長油式”暴跌造成的進一步傷害。同時,也在轉變投資者炒垃圾股的理念上提供了正面教材。
但也要看到,*ST二重的主動退市是在預期到將要被強制退市的背景下提出的,與其說是主動退市,不如說是“被主動”退市。
真正意義上的主動退市,是上市公司通過對上市地位維持成本收益的理性分析,或者為充分利用不同証券交易場所的比較優勢,或者為便捷、高效地對公司治理結構、股權結構、資產結構、人員結構等實施調整,或者為進一步實現公司股票的長期價值,實現主動退市。
對A股市場的投資者來說,主動退市可能是一個較新的概念。但在美國等成熟市場,主動退市的比例甚至超過了強制退市。如2003年至2007年,紐約証券交易所年均退市率為6%,約1/2是主動退市,納斯達克年均退市率8%,主動退市佔近2/3。但就我國目前而言,在殼資源的巨大價值影響下,沒有公司會主動退市,所謂主動實際上是“被主動”,是為了避免進入退市整理期造成股價的巨大波動而先走一步。
主動退市應從制度層面加強認識。作為股市新陳代謝機制的重要組成部分,上市公司主動退市制度的道路還很長,健全配套退市措施、防范主動退市演化為惡意退市、從法律法規層面給予投資者保護等仍需要資本市場的各參與方共同探索。
國機集團與*ST二重此次共同努力的主動退市,雖然有值得商榷和完善的地方,但仍不失為境內資本市場的一次有益嘗試和探索,在資本市場退市制度的實際操作層面提供了有價值的借鑒和啟示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