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時報訊(記者王曉飛)欠了銀行錢的王某一直沒有能力將欠款歸還銀行,銀行也沒有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然而就在王某到建行辦理儲蓄卡並存了140余元后,突然發現銀行將他的錢款“偷偷”劃走了。王某認為銀行不是法院,這樣的行為危害到存款人的安全,因
此訴至法院,要求銀行賠償自己的存款損失。昨日,懷柔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
王某起訴稱,自己在建設銀行辦理了一張龍卡通儲蓄卡。但是2013年12月8日,王某發現,自己的銀行卡裡僅有的140余元錢被劃扣走了。於是王某仔細查詢后發現,其錢款分別於2013年10月8日及2013年12月6日兩次被扣劃。
王某稱,建設銀行在沒有經過同意並且完全沒有通知他的情況下,將其存款劃扣,已經嚴重威脅了他的存款安全。
王某認為,建設銀行作為依法設立的國有金融機構,應當嚴格遵守相關
的法律規定依法保障存款人的資金安全,不應無故扣劃他的個人儲蓄存款,故訴至法院要求建設銀行賠償其存款損失及相應的利息。
昨日庭審中,建設銀行懷柔支行解釋稱,王某與建行之間存在債務關系,從其賬戶裡扣錢並無不當。建設銀行答辯認為,2002年10月份,建行豐台支行和王某簽訂了貸款合同,向王某發放了貸款66萬余元錢。但王某未能按照約定償還清本息。因此,當時豐台支行將王某訴至豐台法院,並獲得法院判決,要求王某還款。
建設銀行懷柔支行認為,扣除王某148.33元之后,王某還欠本金9萬余元。“欠的是豐台支行的錢,是在分行扣的。”建設銀行懷柔支行解釋稱,不良貸款是統一管理,王某的欠款是以豐台支行名義扣的,懷柔支行沒有權限。
昨日該案並未當庭宣判。而后經記者了解,王某欠貸糾紛一案,當年豐台支行並沒有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