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下午,邳州市一家賓館裡,一場新聞發布會正在舉行。與會者大多是互相認識的“網友”。近三個小時發布會上爆出了“猛料”:全國縣級市首家個人合作建房項目正式啟動。通過網絡報名,網友們“湊份子”作為股東,以非盈利目的參與房地產項目開發,最后收獲的商品房價格比同地段樓盤便宜40%左右。“個人合作建房”觸動的是高房價背景下,普通市民安居夢的敏感神經。正因為如此,美好願景背后也伴隨著諸多爭議,究竟是為中低收入者帶來福音,還是一場生死未卜的試驗?揚子晚報記者進行了深入的採訪。
邳州合作建房7點解讀
低於市場價四成的房價,這既極具吸引力,同時也會引發很多爭議。在當天新聞發布會上,准業主們用了1個多小時時間,向主席台拋去了他們的諸多細節問題。
1、如何拿地
在發布會上,准業主們對於能不能拿到地,以及如何拿地,表示出了疑問和擔憂。
對此,該個人合作建房項目發起人郭鵬程表示,自己也對個人合作建房可能產生的羈絆有了一定的心理准備,對於這一問題,他則採取了謹慎回應的態度,按照計劃,他們將在邳州市新城區拿地,但在邳州新城區何處拿地,他則回應“暫時要保密”。
2、如何確保資金安全
准業主們提出,個人合作建房需要他們先期拿出8萬—10萬元,作為集資進行土地招拍挂使用,萬一拿地不成,資金將如何退還。同時,根據協議,准業主們需要定期提供后續房屋開發建設資金,他們將如何監管資金使用情況。
對此,郭鵬程表示,項目開發資金採取了第三方托管形式,准業主們需在指定銀行開設個人賬戶,將所需資金打入其中,房地產開發過程中所需資金將由銀行負責通知業主,在簽署了“劃款指定授權單”后,劃款到需繳納資金的專門賬戶,所有資金均不得提現。如土地流拍或項目進展不順,所有款項均原封不動退還。同時,項目進行過程中,個人實行進退自由,自有資金可全部退還。
3、政府什麼態度?
有報名參與項目的網友提出,外地也曾有很多人想如此操作拿地建房,但由於政策等方面的種種原因而未能成功。那麼,在邳州這個項目上,當地政府有關部門會有什麼樣的態度?
在昨天的發布會上,邳州房管部門負責公積金管理的有關人士也來到現場。據這位不願透露姓名的負責人表示,待房產項目正常啟動運作之后,其性質就和一般的房地產開發一樣,建成取得有關手續銷售時,購買者可以申請商業貸款以及公積金貸款。
4、房屋質量如何監管
有人提出,因為負責具體項目運作的現有公司不具備房地產開發以及建筑資質,那麼在“外包”后,如何對房屋質量進行有效的監管?
對此,發布會有關負責人回應,商品房將按照正常房地產開發流程進行,包括工程監理、質檢驗收等,還將引入業主監督流程。從原材料選購、房型設計都將由業主們參與決策,“就像是自家在蓋房子一樣,實際的主人還是業主。因此,我們的住房質量將比普通商品房多了一重保障。”
5、建成后如何選房
“我們都是出了‘份子’參與項目開發的,那麼房子建成后該如何進行分房和選房?”有准業主問道。
發布會有關負責人表示,項目開發建成后,將遵循房地產市場做法,對所有商品房實行一房一價,利用價格杠杆,供業主們根據自身條件自由選擇。同時,在項目開發建設過程中,將建立一套量化積分機制,根據業主報名先后、資金提交等情況進行積分,在遇到多人同時選購一套住房時,通過積分決定先后。“如果遇到大家積分都相同情況下,隻能採用傳統的抓鬮方式”。
6、如何杜絕炒房客
記者了解到,目前報名的210名市民均是通過網絡報名,而該項目的出發點是解決那些中低收入、無法申領保障房市民的住房困難問題,如何杜絕炒房客呢?為此,郭鵬程表示,根據統計,210名報名者中,90%是普通工薪階層,95%以上是房屋改善型需求,20%是暫時無房的剛性需求,並且三分之二的申請者是邳州市區居民。
對於防止炒房客涌入,郭鵬程提供了一份協議,上面要求申請者家庭住房數量在2套(含)以下,但是他坦言,作為民間機構無法核實申請者准確信息,隻能採取協議方式,規定如果發現不符合條件者將被要求退出。他們制定了名額遞補機制,除限定參與人數外,還接受了一定數量的候補人員,在有人退出后,一次遞補進來。
7、現有的公司將擔當什麼角色
作為項目發起人,郭鵬程專門成立了一家房地產信息咨詢有限公司,對項目進行運作,項目建成后,他們將收取4%的管理費用。對此,郭鵬程解釋,“我們並不是開發商,實際上全體業主才是,我們作為項目牽頭、運作、實施部門,4%的費用只是項目開發過程中聘請的專業人員工資、社會關系協調服務費用,與普通房地產開發企業相比,我們的項目免掉了融資成本、銷售成本、利潤成本以及公關費用,全體業主實際上就是零利潤的開發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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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起人曾在房管部門工作多年
郭鵬程是邳州個人合作建房項目發起人,他曾在房管、房地產部門工作多年,對於快速上漲的房價,他有著切身體會。“我有一個朋友,因車禍致殘,一直想購買一套住房,可是房價越漲越快,直到如今他依然無力購買。”他很早就聽說了個人合作建房,在看到溫州等地有成功項目之后,他在去年年初萌生了合作建房的想法,為此,他還專門成立一家公司,涉足合作建房領域。
所謂個人合作建房,發布會提供材料介紹:是一群有民事行為、購房能力的居民,自願簽署共同合作的協議,大家按各自購買能一起出資金,綜合匯總戶型並計算總面積,選購合適地塊,找設計公司設計、找建筑公司施工,最后驗收付款入住。
房價將低四成 已有200多人報名
“我的目標就是讓像我朋友這樣的中低收入者,也能買得起、住得上商品房,”郭鵬程表示,他首先在當地的論壇裡發布了合作建房的意向,很快就收到了眾多網友的回復。短短一個多月時間,已經有210名網友報名參加該項目。通過兩個多月的前期准備,邳州個人合作建房項目正式啟動。按照計劃,他們將復制“溫州模式”的開發模式,計劃用2—3年時間,建成一個規格不亞於周邊房地產企業開發的新社區。
“我們的房子最顯著的特點就是高品質、低價格。”郭鵬程介紹,根據他們測算,新樓盤的均價在2800元每平米,而周邊樓盤的價格在4100元—4300元每平米,房價低了四成左右。
個人合作建房有成功的“溫州模式”
2006年底,溫州市市場營銷協會法人代表、秘書長趙智強聯合協會成員、社會白領等200多人率先在全國“破冰”,建造個人合作房“理想家苑”。該項目建設規模為7幢小高層、多層建筑,合256套,房價比周邊商品房低40%。目前,溫州項目“理想家苑”房子已經分配完畢,隻等參與者入住。
趙智強介紹,“理想家苑”項目從發起到建成,也經過了諸多磨難,在立項審批環節屢受延宕,但是最終被認定合法合規。正因為如此,他陸續把“溫州模式”復制到北京和杭州,最近一站放在了長沙市。
將“溫州模式”從北京、杭州、長沙這樣的直轄市、省會城市直接復制到偏安一隅的蘇北小城——邳州市(縣級市),趙智強表示,他是看到了新一屆中央領導對城鎮化發展的決心和力度,看到了城鄉建設發展的巨大潛力,“縣(縣級市)裡的房地產市場競爭相對寬鬆,也能減少個人合作建房潛在的各種壓力。”
南京嘗試 合作建房8年未果
資金和拿地是最大難題,專家表示政府應予以支持,有利於解決“夾心層”住房問題
不通過開發商買房,邳州個人合作建房的事情有了些眉目。其實早在2005年全國刮起第一波個人合作建房旋風時,南京就有人嘗試過,但近8年來一直都沒能成功。揚子晚報記者昨日也聯系到南京首位合作建房發起人邵角,他對邳州個人合作建房的進展表示祝賀,同時對南京的推進前景略顯悲觀。業內專家認為,個人合作建房是保障房制度的重要補充渠道,政府應該早日建立相應法規予以支持。
8年前南京就有人發起,因集資難未能成功
2005年,在全國各地都在嘗試“個人合作建房”這種模式時,從事IT培訓工作的南京市民邵角也發起了合作建房,他和一些朋友希望能招募到足夠的人,並通過合作社的形式集資、找開發商建設。不過在經過各種努力后,到目前為止這項事業還是沒能成功。
“當時很多地方都在討論這種模式,我們當時也想了很多辦法,但因為中間操作上的層層障礙,最終還是未能成功。”邵角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說道。他表示,主要的阻礙是資金募集和如何拿地的問題。以南京目前的地價水平,要成功運作一個小型房產項目,沒有過億的資金恐怕很難,而這麼一大筆資金的募集,在現有法規下還是比較難操作的。如果通過公司來募集,由於資金量大,需要參與的准業主會比較多。而依據相關法律,有限責任公司的共同注冊股東隻能有49名,需要涉及隱形股東的問題,這在法律上隻能通過協議解決,容易讓參與人產生不信任感,難以做到操作的透明和公開。而50人以上股份制公司注冊資金要在1000萬以上,並需要發改委批准,更加困難。
“通過住房合作社的形式集資開發,這是我們當時就做出的選擇。”邵角表示,這種方式可以通過成立協會吸納會員、繳納會費來集資,更加容易操作。可是嘗試起來卻發現,民間協會的成立,涉及的審批流程也相當復雜。而且即便資金問題能夠解決,如何能拿到地塊也是問題。如果通過招拍挂形式跟開發房企競價,個人合作建房的人們顯然過於勢單力薄,而且不易統一決策。他坦言,這事在七八年前做不成,現在隨著地價及建筑成本的大幅上漲,做起來就更加困難了。而邳州這類縣級市所需資金少,相關管理等級也不高,操作起來可能容易很多。
住房合作社一度盛行,成本比商品房低2-3成
說到住房合作社,其實這並非什麼新詞語。南京工業大學房地產管理系主任吳翔華介紹道,早在1998年-2003年期間,我國北京、上海、煙台和南京等許多城市都有這樣的組織。當時南京的組織叫做南京市職工住房合作社,像寧工新寓等許多那個年代的房產項目都是該組織運作建成的。
不過在2003年以后,由於國家對待保障房制度的變化,這類組織有些轉為商品房開發企業,有些則轉變成壟斷企事業單位變相搞福利房的工具,因此這類形式后來就被取消了。吳翔華表示,通過合作社的形式來建設住房,成本確實要低很多。自己出訂金拿地,並委托有實力卻又沒活干的中小開發企業來代建,以目前的房產項目運營成本來說,如果除去銷售、融資及公關等方面的投入,以及房企對高額利潤的追逐,成本降低2-3成是沒有問題的,如果拿地成本能控制的低些,降低4成也是可能的。目前物價部門對經濟適用房的利潤控制規定在3%以內,因此通過個人集資的合作社形式建房,管理費用控制在3%-5%是完全可行的。
■專家
個人合作建房能惠及夾心層 政府應予以支持
在談論個人合作建房這件事當中,邵角不斷表達著對相關法規限制太多的無奈。這件事看起來是利民,法律上也是允許的,但做起來就是很困難。而目前確實也隻有溫州的趙智強一個人成功過。在吳翔華看來,這項事業於國於民都是很有益處的,政府應該早日清除其中的障礙,予以支持。
吳翔華表示,在德國和日本這類房屋的建成比例佔新建商品房比例最高能達到40%。因為它是解決社會夾心層住房難的一種十分便利的途徑。目前我國大力建設的保障房針對的也是社會最底層的人群。“低保戶”之上,仍有相當一部分群體既買不起商品房,也夠不上買保障房的資格,如果這類群體能通過自己集資的途徑解決住房問題,豈不是兩全其美。
目前的問題是如何通過完善相應法規,來幫助組織運作,讓這群人自行解決問題?能否舍棄土地財政上的一點利益,對這些人進行幫助扶持?“同樣的形式,為何十年前就辦得成,而十年后卻辦不成?”吳翔華認為,在這個問題上,政府的態度很關鍵。完善法規、建立完整的保障房體系,這都是政府亟待解決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