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富人熱衷避稅但也敢逃稅
對於任何一個國家的公民而言,納稅是基本職責,富人賺得多自然要多繳稅。在美國,納稅人可以合法地避稅,這一點已經被富人玩得天花亂墜。但富人還有一點膽子更大,不是避稅而是逃稅,有一批富人會利用海外的逃稅天堂或是設立海外賬戶來逃稅。美國稅務局這下急了,要求所有美國人如果有海外賬戶資金超過1 萬美元,一定要申報,不申報被查出者嚴懲不貸。美國一家公司的總裁華納身價有26 億美元,有這麼多錢一輩子都花不完,但這位老兄還是想方設法將每年賺的錢都要去逃稅,結果被美國稅務局查出。為此華納不僅要交納5360 萬美元的罰金,而且還有可能入獄。富人的收入多來自資本所得,而資本利得稅遠遠低於個人收入所得稅。富人在這方面本身就佔了便宜,如果逃稅成功,更是比普通百姓獲利太多。美國約四分之一百萬美元以上身價的富豪所繳納的所得稅稅率比1000 多萬中等收入家庭所得稅率還要低,這主要是這些富豪可以用多種方式來合理避稅。
富人錢多也有錢多的煩惱,其中之一是子女會與老爸老媽爭財產。有句話說出了一些富人的心情:家人恨我卻喜歡我的錢。澳大利亞第一女富婆瑞尼哈特就被兩個兒子告上了法庭,理由很簡單,老媽在處理家庭信托基金時行為不當,拖延了子女獲得基金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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