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上海2月19日電(魏倩) 在馬年開工的第二周,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宣布中國(上海)自貿區啟動第三方支付機構跨境人民幣支付業務,5家支付公司獲得首批牌照,5家銀行獲准參與此項業務。此舉擴大了人民幣跨境使用,是自年前央行發布自貿區“金融30條“以來首個金融細則落地。
這項業務較國家外匯管理局於2013年9月啟動的跨境外匯支付業務試點晚約五個月,看起來條件相對寬鬆,譬如開展業務實行事后備案和負面清單管理,業務准入上則幾乎支持所有有互聯網支付牌照的公司。
記者從啟動儀式上獲悉,支付機構跨境人民幣支付應用是指支付機構依托互聯網為境外內收付款之間的增速交易,需要轉移人民幣之間提供的支付服務。簡單舉例說,普通消費者可以通過人民幣跨境支付通道在海外電商網站上購物。央行上海總部黨委委員、巡視員孫輝表示,經中國人民銀行總行批准,上海總部制定並發布《上海市支付機構跨境人民幣支付業務的實施意見》(簡稱《實施意見》),支付機構開展境外人民幣結算業務,事前不需要報人民銀行審批,而是在開辦業務后一段時間內向人民銀行備案。
自貿區跨境人民幣支付意見也幾乎支持全國所有支付公司。據稱,上海市注冊成立的支付機構以及外地機構在自貿區設立的分公司,凡取得互聯網支付業務許可的,均可以從事跨境人民幣支付業務。
截至人民金融發稿,這份《實施意見》未全文公布,據稱全文僅發給相關金融機構。銀聯電子支付服務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孫戰平在會后接受採訪時稱,跨境人民幣支付業務為第三方支付增加了服務的一個渠道和方向。但是,業務的具體開展目前還需要看細則操作,如業務申報需要更為詳細的規定。
自2013年9月29日自貿區成立以來,金融政策以及操作細則方面正逐步推進。2013年12日2日,央行發布了《關於金融支持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的意見》(即上述自貿區金融30條),之后三天,央行、自貿區管委會又組織7家銀行與7家企業簽訂跨境人民幣資金池和跨境人民幣借款的項目合約。
這一系列舉措與近年來人民幣跨境貿易結算業務的猛增不無相關。據央行官方數據,2014年1月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業務為5,502億元,較上年同期增加75.22%。2013年全年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業務累計為4.63萬億元,較上年的2.94萬億元同比大增57%。
在上述大環境下,此項跨境人民幣支付業務的對國內市場爭得頭破血流的第三方支付機構,以及利潤正在下降的銀行帶來更多業務機會,但前景還存在諸多不確定性。上述支付機構負責人表示東南亞一帶商戶還是比較感興趣。另有支付機構人士對媒體表示,海淘網需求地在北美,對人民幣認可度有限。
據介紹,此番支付機構參與跨境人民幣支付業務,還可以開展金融增值服務,例如現金管理、綜合支付服務方案、境內外綜合銀行、銀行卡賬單等各項金融服務。孫輝認為,這次《實施意見》不僅可以豐富和完善跨境貿易,有利於外向型企業提高資金管理能力、調整產業結構,更好的滿足境內企業海外購物需求。
除了隻能辦理真實貿易背景的跨境人民幣支付業務等風控措施,《實施意見》貫徹了防范風險的原則,明確了禁止支付機構跨境人民幣支付的種類,並要求支付機構嚴格遵守相關法規,包括落實客戶實名制、風險准備管理、風險准備金、交易賠付和交易信息安全管理。
據悉,這次跨境人民幣僅有上海銀聯電子支付公司、通聯支付網絡公司、東方電子支付、快錢支付結算公司、上海盛付通5家第三方支付機構拿到牌照,遠遠少於開展跨境外匯支付試點業務的17家第三方支付機構,也顯示出央行的審慎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