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史料記載,乾隆時期,清朝公務員的薪水為:“一品歲支銀180兩,二品150兩,三品130兩,四品105兩,五品80兩,六品60兩,七品45兩,八品40兩,正九品33兩有奇,從九品、未入流31兩有奇”。以上這些僅僅是基本工資,稱“正俸”﹔而“京員例支雙俸”,即在基本工資之外加發同樣數目的津貼﹔也就是說一個七品官的年薪為90兩,90兩是什麼概念呢?據記載,當時新街口附近的房子85兩,也就是說一個小小七品芝麻京官,省吃儉用刨去生活開支,大概兩年收入也足夠在京城買一套私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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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李棟、劉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