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近日,北京听众朱先生向记者反映,他购买了位于北京朝阳区世华泊郡的一套商品房,按照当初与开发商的约定年底就该交房了。但前天(28日)他却收到了开发商寄来的通知单,要求以3%的税率将房屋契税交到销售商处,否则就不能如期收房。
根据北京房地产契税的有关政策,购买140平方米以上唯一住房的,契税调整为3%。如果是购买第二套住房,无论面积多大,都要缴纳3%的契税。
业主们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上有这样的条款:买受人同意委托出卖人代缴契税,并在接收该商品房的同时,将税费交给出卖人。在世华泊郡的业主们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上有这样的条款:买受人同意委托出卖人代缴契税,并在接收该商品房的同时,将税费交给出卖人(开发商)。
根据北京市住建委和地税局1年前发布的通知,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住房面积在90平米以上、140平米以下的,按1.5%收取契税;90平米以下的,按1%征收契税。现在,收到这份统一缴纳3%契税的通知单,业主们也找世纪鸿城理论过,但开发商方面表示,因为不掌握业主们是不是首套房,所以,统一按照3%的税率先来收取。
世华泊郡楼盘销售经理孙先生:我们会先按照限额收,我们去核定,核定完了会按照规定退给您。
业主们则表示,在买房时就已经提交了首套房的证明。
业主朱先生:我们在买房的时候有相关的资质证明,能够证明不是首套房,以及对面积的要求,这个情况他们应该能掌握。
开发商方面则称,买房时的核定与缴纳税费的核定是两套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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