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樓市仍處於低迷狀態,甚至已有預估可能會崩盤的情形下,有相當經濟實力,特別是現金流充沛者,已開始出手抄底。這其中,就有“白酒大王”——茅台公司的身影。據報道,茅台公司正在大手筆購買房產,計劃讓其全國的自營店都能在“自己的房子”裡開店營業。根據今年4月發布的那份“關於投資設立國酒茅台自營公司的議案”,茅台公司擬分期分批在全國各大城市設立自營公司,其中首期投資不超過8.5億元,在全國31個省會(首府)、直轄市設立31家全資自營公司。目前,在茅台的32家自營店中,已有27家購買了房產。
對茅台借道自營店向房地產領域進軍的做法,業內人士大都並不看好,有人直言這是茅台在變相做房產投資,而茅台公司並不具備商業房產的投資經驗。筆者認為,茅台公司作為一家企業,在市場經濟體制下,自然有自主決定投資目標、投資方向的權利,當然也包括投資商業地產。但是,是不是所有的自營店都需要擁有“自己的房子”,都需要直接購買經營用房,還是值得深入思考的。
眾所周知,包括沃爾瑪、歐尚等在內的國際跨國公司,自營店遍布世界各地,如今在中國的一、二線城市中幾乎都有它們的身影。但是,所有這些門店沒有一家是“自己的房子”,全都是通過租賃的方式解決的。也就是說,“租房”是這些跨國公司最主要的投資策略。因為,“租房”不僅便宜,而且更方便管理。更重要的,採用租房經營方式,由於投資少,可以隨時根據經營情況調整布局、調整經營策略。如果都是採取購買房產的方式,調整和轉型的余地就小得多了。
也許有人會說,購買房產也有購買房產的好處,不僅可以快速擴大企業的資產規模,而且可以利用房產融資。同時,資產在手,可以有效預防通脹,有效避免手中的資產貶值。茅台的自營店都開在各個省會城市,房產都有升值空間。問題在於,實業公司首要考慮的並不是投資,而是經營,是如何通過增加營業網點、擴大銷售、佔領市場,將企業做大做強做優,成就世界頂級品牌。一旦品牌做大做強了,經營效益提高了,同樣能達到擴大資產規模的目的,而不是隻有購買資產才能擴大企業規模、增加企業資產。相反,如果什麼都需要擁有自己的資產,那麼,投資壓力就會大大增強,擴張的速度也會大大放慢。
這就是經營理念的差異,也是經營思路的不同。中國的企業,特別是國有企業,受經營者發展思維和政績考核的影響,講到投資,首先閃現的,總是一個“買”字,亦即從土地到房產、從一般固定資產到日常用品,都要是“自己的”。有了“自己的土地”、“自己的房子”,才覺得是真正的資產擁有者。這也是為什麼多數企業不願股權多元化、產權明晰化的主要原因之一,他們要的是,“我說了算”,而不是“大家說了算”、“股東說了算”。
無疑,茅台購買屬於“自己的房子”,單就保值增值而言,確實比存錢更可靠。而且,按照茅台酒廠目前的白酒生產狀況,也不大可能像沃爾瑪、歐尚等跨國公司一樣,根據自己的經營策略去擴大經營網點。因此,與其讓大量資金閑置在手中,不如趁現在這個時間購買商業房產。但是,如果每個“不差錢”的企業都採取這樣的投資策略,都去擁有“自己的房子”,大量購置商業房產,甚至員工宿舍等,會否誘發中國的房地產市場的新一輪快速擴張、再度引發一場炒房產之風呢?
所以,茅台“醉酒”房地產,大規模購買商業房產的行為,是不合時宜的,並不明智的選擇。至少,與當前房地產市場調控大趨勢格格不入。就像已有專家所提出的那樣,茅台公司不可能做到缺什麼就買什麼,難道缺房產買房產、缺醫院買醫院、缺學校買學校?
真正有競爭力的企業,看重的絕不是企業的資產有多少,而是市場份額有多大,與別的企業相比,優勢到底有多少。那種隻顧眼前利益,隻顧暫時的政績需要、而不顧長遠的發展要求的做法,隻會讓企業的路越走越窄。所以,追溯起來,茅台公司所以這樣做,說到底還是經營者缺乏現代企業制度意識、現代經營策略和意識。茅台如果真的想轉型,優先考慮的,也不能是通過購買商業營業房轉道房地產,而理應深謀遠慮投身實體產業、新興產業,特別是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創新型企業。隻有這樣,國有企業的社會責任才能得到充分體現。
眼下,由於塑化劑事件的強烈沖擊,國內白酒行業陷入了集體低迷、集體被質疑的艱難處境中。越是處在這樣的時候,越需要企業多花精力營造正面形象,越需要企業承擔起應有的社會責任。多年以來,茅台一直自詡“國酒”,此時此刻,理該在爭取盡早恢復白酒企業在公眾中的形象而發揮領頭羊作用。但願茅台公司能充分認識到當前形勢下這樣的選擇對公司形象的負面作用及其莫測的風險,千萬不要在轉道房地產上迷失了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