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昨天宣布,将进一步放宽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股票和上市的条件。从明年1月1日起,境内企业在符合境外上市地上市条件的基础上,可自主向证监会提出申请 ,证监会将取消1999年发布的净资产不少于4亿元、税后利润不少于6000万元等硬指标。
证监会昨天发布的《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发行股票和上市申报文件及审核程序的监管指引》 中指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符合境外上市地上市条件的基础上,可自主向中国证监会提出境外发行股票和上市申请。其向证监会提交的申请文件应包括: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及董事会相关决议、纳税证明文件、环保证明文件、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招股说明书(草稿)等十三项内容。
中国证监会在收到公司申请文件后,可就涉及的产业政策、利用外资政策和固定资产投资管理规定等事宜征求有关部门意见。
证监会表示,放宽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股票和上市的条件,主要是为了更好地适应境内企业特别 是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证监会则进一步简化审核程序,提高监管效率。不过,昨天也有业内人士认为,在A股IPO排队公司多达800家的大背景下,如果更多的国内企业能够选择境外上市, 将对分流A股IPO“堰塞湖”起到积极作用,也将便利中小企业境外上市。
(来源:北京晨报)
相关报道:
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对投资者关注问题的答复:
- 证监会:上市公司员工持股占A股总股本3.13%
- 证监会:市场盲目唱衰看空影响投资者信心和判断
- 证监会:希望投资者对各项改革保持耐心 坚定信心
- 证监会:证券公司服务能力直接关系投资者利益
- 证监会:风险警示板涨跌幅调整是为方便投资者
- 证监会:红利税差别化征收有利于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 证监会:沪深300市盈率达世界主要资本市场最低水平
(责任编辑:田原、杨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