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股发行,“亡羊补牢”几时休?
新股发行机制改革十年数改,每一次改革都被寄予厚望,而每一次IPO重启都被市场所质疑,缘何中国版IPO新政屡陷尴尬?
股民失望,市场疲弱,新股发行机制缘何“越改越乱”?是改革不彻底、监管层不作为,还是利益群体总是罔顾“三公”原则钻制度漏洞的空子?
IPO重启一周,证监会几番叫停
暂停一年多的IPO在多方关注中再次重启,然而与此前被寄予的厚望大相径庭,新股发行甫一起航,就遭遇诸多乱象,市场质疑不断中,一批新股被紧急叫停。
发行在即的江苏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近日突然宣布暂缓发行,成为本轮IPO重启以来首家暂缓发行的新股。
12日夜间,又有5只新股汇金股份、东方网力、绿盟科技、恒华科技及慈铭体检紧急公告:根据证监会《关于加强新股发行监管的措施》精神,暂缓或推迟发行。至此,本轮IPO重启后宣布暂缓发行的公司已经达到6家。
新股屡次发行搁浅暴露出新股发行体制的制度漏洞。梳理这一系列乱象的背后不难发现,所有的一切都缘起“三高”发行的顽疾,而原本用来治疗“三高”的老股转让政策一开始就遭到拷问。
“作为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配套举措,虽然老股转让能够杜绝以往新股发行的严重超募现象,但反过来老股东却意外地获得了提前套现的机会,这与要求老股东对稳定股价负起责任的目标并不完全一致。”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首席分析师桂浩明认为。
在财经评论员皮海洲看来,设立老股转让机制虽然可以抑制高超募,但无法改变高价、高市盈率发行的弊端,甚至可能助长了“两高”。
“说实话,我觉得有点疯狂,一方面是市场对于炒新的过度狂热,另一方面是也有些公司太过分。”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说,归根到底这样无序的“热度”是发烧,伤投资者,更伤市场。
为进一步加强IPO过程的监管,证监会12日要求拟发行价格对应市盈率高于行业平均市盈率的发行人,应提前三周连续发布风险公告。同时,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将对网下报价投资者的报价过程进行抽查。
此外,证监会还表示,将对发行人的询价、路演过程进行抽查,发现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路演推介过程中使用除招股意向书等公开信息以外的发行人其他信息的,中止其发行,并根据相关规定对发行人、主承销商采取监管措施。涉嫌违法违规的,依法处理。
屡乱屡改,越改越乱?
自我国建立证券市场以来,经历了好几轮新股发行体制改革,但每一次变革都遭到市场质疑。
为何在关键问题上讨论多年却始终没有实质进展?为什么在考虑中小股民权益的同时还想着照顾特殊群体的利益?究竟是改革不彻底还是监管者不作为?
事实上,“跌跌不休”的股市已经反映了市场对新股上市带来的预期。虽然此次IPO重启如广大投资者所愿,从审核制向注册制转变,将新股发行的选择权充分交给市场,但市场似乎并不买账,反而因为一个月51家的发行频度而疾呼“悠着点”!
在中国社科院金融所金融市场研究室副主任尹中立看来,作为监管者现在很尴尬:如果控制新股发行的节奏,意味着“新瓶装旧酒”,一年多的改革没有获得成功;如果不控制,则二级市场价格将不断下跌,甚至是大幅度回落。
投资者的争议焦点究竟何在?股民陈先生的回答点出了关键:“监管层实则回避了一个重大的问题,就是在开启IPO时没有制定出一个合理的退市规则来严格执行并被市场所接受。”
诚然,新股发行是证券市场必备的一项工作,但前提是要“有进有出”。一边是疯狂的IPO发行,另一边却是退市企业数的停滞不前,股市“不死鸟”现象的频繁出现。由于上市成为高管造富的有效途径,面对不合理的市场体系,企业一面不惜代价包装上市,另一面借各种方式套现转移资产。这也导致IPO不仅大幅增加了市场的融资压力,也让不少股民颇感恐惧。
证监会主席肖钢近期有一句话比较中肯:股民亏损不是愿赌服输,而是政府监管不作为的表现。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调查统计处副处长顾铭德指出,中国股市长年低迷,严重与经济晴雨表功能不符,严重损害投资者中大多数人的利益,严重减弱服务实体经济的功能。
无休止地“亡羊补牢”,考验的不只是投资者的耐心
中国资本市场,长期存在的顽疾,就是信息不对称。公开、公平、公正,这在公平开放市场中本应遵守的基本准则,在中国股市中却始终显得“暧昧不明”。显然,一个健康的市场需要信息透明、披露规范,这样才能保护好投资者的利益,维护投资者的信心。
值得深思的是,为何在国际市场行之有效的政策到了中国股市就变了味?显然除了制度缺陷外,利益阻隔也是关键因素。在业内人士看来,利益群体总是罔顾“三公”原则钻制度漏洞的空子,将推高定价的效应发挥到极致。
例如,近日首批上市中新股我武生物被暴“黑幕”。该股票网下配售,社保申购1800万股,只中了60多万股;个人投资者柳海彬申购200万股,却配售到100万股。根据解释,这是由于不同的申购者被划分成“战略合作投资者、紧密合作投资者和其他投资者”三种不同身份,给予了不同待遇。但个人投资者柳海彬为何能成为战略合作投资者不得而知。
根据新的规则,新股定价是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剔除报价最高部分后自行确定。在这一过程中,除了剔除申购量不得低于申购总量的10%以外,剔除多少报价,发行价格怎么定,并没有严格的标准。在这场询价游戏中,只有发行人和承销商掌控着最终的解释权。
上市公司询价、配售环节透明度备受质疑。记者看到,上市公司询价路演现场守卫森严,组织方不仅需要登记个人信息上网查验,还在场内来回巡查是否有证件,将媒体乃至部分机构投资者拒之门外,中小投资者更是难以鉴证其中操作。
不少投资者质疑,如此高价发行,承销商在其中扮演怎样的角色?
据业内估算,此次发行,奥赛康承销商中金公司赚取承销费6311万元,帮助老股东减持承销费2亿元,总承销费接近3亿元。尽管有投行人士称,想让卖方良心发现不卖高价是不符合商业逻辑的,但证券交易不同于一般商品交易,在交易双方信息不对称,卖方占据明显优势地位的情况下,强调“买者自负”的同时必须强化“卖者有责”。
正如瑞银证券投行业务负责人丁晓文和瑞银证劵股票资本市场部主管李克非所言:“发行人要考虑市场的感受,均衡发行价;中介机构也要从‘三公’原则出发,即使是证监会允许做的,也要考虑是否要顶格来做。推介过程中不能发布未经证实的信息以及误导报价,只有真正做到公平公正,‘三高’现象才会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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