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報告認為,綜觀國際國內大勢,我國發展仍處於可以大有作為的重要戰略機遇期。報告要求,確保到2020年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宏偉目標,其中包括經濟持續健康發展,在經濟發展平衡性、協調性、可持續性明顯增強的基礎上,實現國內生產總值和城鄉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
經濟總量和人均收入都要翻番,實現城鄉居民人均收入與國內生產總值(GDP)同步增長,這是針對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新現實而提出的更加符合科學發展觀要求的奮斗目標。黨的十六大報告提出,在優化結構和提高效益的基礎上,國內生產總值到2020年力爭比2000年翻兩番,綜合國力和國際競爭力明顯增強。十七大報告提出,實現人均國內生產總值到2020年比2000年翻兩番。
回顧1980-2011 年中國社會經濟發展歷程,盡管國內生產總值年均增長率達到近10%,遠高於世界經濟年均增長率3.36%,但中國居民消費支出所佔GDP比重卻不升反降。
這是因為,在政府、企業和居民三大收入主體結構中,國民收入在不斷向政府和企業傾斜,而城鄉居民在國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連續下降。比如在1995-2010年間,考慮到非預算收入,政府在國民收入初次分配和再分配中所佔比重由24.25%上升到30.48%,企業所佔比重由9.88%上升到15.82%,而居民所佔比重從65.87%下降到53.35%。2008年國際金融危機后,這種向政府和企業傾斜的格局還有所加劇。
收入決定支出。在政府和企業獲得高收入增長的條件下,勢必會將較多的資金用於投資,從而加劇產能過剩的矛盾。如果不對國民收入分配的結構進行深度調整,擴大內需尤其是擴大居民消費的目標就無法變成現實,居民消費支出所佔比重還有可能繼續下降,中國經濟發展不平衡、不協調、不可持續的矛盾就無法化解。
實現國內生產總值和城鄉居民人均收入同步增長,是經濟發展更多惠及城鄉居民內在要求和具體體現。十八大報告指出,實現發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必須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努力實現居民收入增長和經濟發展同步、勞動報酬增長和勞動生產率提高同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國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
讓城鄉居民收入與經濟增長保持同步,需要更新發展理念,需要創新制度設計,需要扎實細致的工作。
一是需要合理劃分事權和財權,避免一些地方政府為了增加地方財政收入過多地佔有公共權利、公共資源,由此侵蝕城鄉居民的利益空間。
二是需要在政府財政支出中加大民生投入。在財政支出方面,按照國際可比的全口徑,我國財政支出中用於經濟建設的部分依然超過50%。因此,面向未來,在大財政的理念之下,中國財政有實力逐步通過財政支出結構的調整,發揮調節收入分配的功能,同步實現“國富”與“民富”。比如增加政府支出對社會保障的投入支持力度。
三是需要重視解決城鄉收入差距問題。我國農村居民的家庭收入在改革開放以來有大幅度提高,但同城市相比仍然存在明顯差距。這就需要對投資走向進行引導,因為各種投資是按照效益最大化原則運行的,沿海地區和大城市容易受到青睞,而農村和欠發達地區則被冷落。同時,增加農民在土地要素分配中的受益程度。十八大報告提出,堅持把國家基礎設施建設和社會事業發展重點放在農村,深入推進新農村建設和扶貧開發,全面改善農村生產生活條件。改革征地制度,提高農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加快完善城鄉發展一體化體制機制,著力在城鄉規劃、基礎設施、公共服務等方面推進一體化,促進城鄉要素平等交換和公共資源均衡配置。
四是需要切實提高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必須看到,以往在企業與勞動者關系上,為了追求GDP和財政收入,一些地方政府往往利用公共權力和公共資源,偏袒資本,“親商不親工”,加之由於法制不健全,工會職能缺位,工人的基本權益無法得到制度保障。因此,建立健全制度保障,平衡好企業與勞動者關系,是提高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比重的迫切要求。
十八大報告為我們指明了方向。我國的收入分配改革總體方案也在制定之中。通過政府、企業和城鄉居民的共同努力,居民收入趕上經濟增長步伐不是遙不可及的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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