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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稱工薪族僅7.7%納個稅 提高起征點意義不大

李麗輝

2012年11月23日07:55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手機看新聞
個稅改革的主要目標,是有效調節個人收入差距。王健認為,在提高“起征點”的同時,調整個稅的累進率,就能夠增加中低收入者的可支配收入,有利於培養中產階層,緩解收入兩極分化。

  個稅改革的主要目標,是有效調節個人收入差距。未來個稅改革的方向,應當是建立健全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稅制,在調節收入分配上發揮更大作用,使稅負更加公平。更合理的制度設計,是合並計算家庭所有收入,再考慮人均收入水平的差異,區別對待。

  國家行政學院經濟部原主任王健表示,萬元起征個稅——

  不大影響財政

  更多惠及百姓

  “可能有人覺得提高到1萬元,這個‘起征點’太高,但是,從縱向看並不高。20世紀80年代,大學畢業生平均工資60元/月/人,個稅起征點800元/月/人,現在大學畢業生的最低工資普遍超過2000元,依照80年代大學畢業生工資與個稅起征點的比例,個稅起征點達到1萬元也算是回歸。”王健說。

  王健說,將“起征點”提高到1萬元,能夠較大范圍地惠及就業者,增加居民的可支配收入。個稅起征點的提高有利於啟動十八大提出的收入倍增計劃。

  對於個稅“起征點”提高后對國家稅收的影響,王健表示,這樣做對稅收總量影響不大,因此較容易實施。

  王健同時認為,本著先易后難的原則,提高個稅起征點比實行綜合稅容易。

  王健說,提高個稅“起征點”,是減稅政策,減稅有利於刺激消費,促進經濟發展。

  王健認為,在提高“起征點”的同時,調整個稅的累進率,就能夠增加中低收入者的可支配收入,有利於培養中產階層,緩解收入兩極分化。

  王健說,根據《個人所得稅實施條例》的規定,個人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人員,應當按照規定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年收入12萬元正好是相當於月收入1萬元,從財政部門的個稅征繳規定出發,1萬元也是有依據的。

 

(責任編輯:值班編輯、李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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