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國資委研究中心人士近日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劃撥國有股不能從根本上解決社保基金不足的問題,可考慮將社保基金的來源納入國有資本經營預算。
隨著人口老齡化速度的加快以及醫療衛生水平提高帶來的壽命延長,養老保險基金收支平衡的矛盾將日益加劇。如果沒有切實有效的措施和辦法,養老保險基金的“赤字”問題,將成為擺在全社會面前的一大難題。
目前,養老保險基金面臨兩個方面的突出矛盾和問題:一方面,支的力度很大,支的速度增長很快。到2011年底,我國已連續7年提高養老保險金發放標准,對養老保險基金形成了很大的壓力。另一方面,收的潛力很小,收的增長速度很慢。有支就得有收,如果收的速度跟不上支的步伐,就隻能由政府來兜底了。而按照目前各級政府的財力狀況,讓政府來兜底是很難做到的。
根據目前企業的生產經營狀況,要想避免養老保險基金發放出現風險、增加養老保險基金收入,最有效的辦法顯然不是單一提高征收標准,因為一味地提高養老保險基金、稅收等剛性收入標准,會讓多數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無力承受。所以,必須進一步拓寬養老保險基金的籌集思路,擴大養老保險基金的籌集渠道。
國有股劃轉社保基金、將一部分國有資產注入社保基金等措施,是可行的辦法之一。但是,由於國有企業也未必都是盈利的,有效益的,所以,單純地劃轉國有股從表面看是讓社保基金賬戶的資產增加了、規模擴大了,而實際上效率未必能得到提高。一旦企業出現資不抵債、實施破產等問題,還極有可能連累到社保基金,因為社保基金在享受權利的同時,也要承擔責任。
相比而言,將社保基金納入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提高國有企業紅利劃轉社保基金的比例,其可行性和可操作性比劃轉國有股權強,風險也更小,甚至可以說沒有風險。而且,這樣做可以避免目前國企紅利被反投國企、其他群體享受不到的問題,使國企紅利能夠惠及更多人群,真正做到取之於民、用之於民。
當然,此舉也隻能作為彌補社保基金缺口的一種手段。要從根本上解決社保基金的缺口問題,還是要靠經濟的發展、企業效益的改善、收支管理制度的規范、社保基金使用效率的提高等。隻有這樣,養老保險基金的“赤字”風險才不會變成政府風險、社會風險。(譚浩俊)
(來源:京華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