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稅調整的原則是什麼?
【回應】 出口關稅主要針對“兩高一資”產品,進口關稅平均稅率比最惠國稅率還低,有利於促進消費、改善民生
“與2012年相比,2013年出口關稅的調整主要是兩個方面:一是取消了焦炭、螢石、鋅、錳、金屬硅等產品的出口關稅﹔二是適當延長化肥淡季稅率適用時間,並降低了化肥淡季出口關稅稅率。”關稅司負責人說,“我國出口關稅的征收,主要是針對高耗能、高污染和資源型產品,目的是保護國內資源和環境,促進節能減排,對優化產業結構也起到了積極的促進作用。”
“與此同時,我國對780多種進口商品實施暫定稅率,既包括能源資源型商品和先進技術設備、關鍵零部件,也有調味品、特殊配方嬰幼兒奶粉等與人民群眾密切相關的生活用品。這些商品平均稅率約為4.4%,與這些商品的最惠國稅率相比,平均優惠幅度達到50%以上。”該負責人表示。
楊志勇認為,調整進口關稅,需要綜合考慮國內經濟社會發展和宏觀調控的需要。降低先進技術設備和關鍵零部件的進口關稅,可以解決國內經濟發展中的急難問題,並帶動國內相關技術和產品的研發,促進產業結構的升級。而對一些進口的生活用品、醫療用品實施較低的稅率,則有利於促進消費、改善民生,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以醫療用品和消費品為例,心臟起搏器、血管支架的最惠國稅率為4%,2013年的暫定稅率降到2%﹔人用疫苗、血清的最惠國稅率為3%,暫定稅率為0﹔供嬰幼兒食用的零售包裝食品最惠國稅率是15%,暫定稅率降到5%﹔特殊配方嬰幼兒奶粉最惠國稅率為20%,暫定稅率為5%﹔單反相機和普通相機的鏡頭最惠國稅率是15%,暫定稅率降至4%。
“從整個2013年關稅方案來看,無論是出口還是進口商品,涉及的關稅調整都是以減稅為主的,基本上沒有增稅項目。關稅調整的方向和目標,與我國實施的結構性減稅政策是一致的。”這位負責人強調。
據介紹,2002—2005年間,我國進行了4次較大幅度的降稅,關稅總水平從15.3%降至9.9%。自2010年我國降稅承諾全部履行完畢后,每年都會根據實際情況對關稅實施方案進行微調。調整的內容都是根據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在聽取了部門、企業提出的建議后,經過相關領域專家的充分論証,最后由國務院稅則委員會討論通過,並經國務院批准實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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