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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板巨頭被指2006年后價格仍高度一致
三星、LG等面板企業均表態,2006年后沒有再參與面板價格操縱
此次三星等六家液晶面板企被指在2001年至2006年六年時間裡操縱液晶面板市場價格。不過,昨天,國內彩電企業的聯合委托律師黃偉向本報表示,他們的調查結果顯示,2006年以后這次被罰的幾家國際面板巨頭仍存在高度統一的價格行為。
“已把情況反映給發改委”
據記者了解,在發改委制裁幾家面板企業前,國內彩電企業就曾多次向行業協會反映情況。並且國內主要彩電企業還聯合指定一位舉報人對案件進行跟蹤協調。該舉報人2010年又委托北京市天元律師事務所,代表國內主要彩電企業向我國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提起反壟斷調查及其他可能的法律行動。
黃偉律師介紹,該律師事務所這幾年來先后進行了案件搜集線索、外圍摸底、調查取証、法律論証、數據對比、經濟分析、固定証據等相關工作。經過其調查及數據對比發現,2006年后,相關液晶面板企業每個月的報價時間及報價模式接近、價格水平接近、價格變動幅度趨同、議價空間狹小等高度一致的價格行為。
“我們將這個情況反映給發改委,但發改委沒有處理也沒有表態。”黃偉律師稱,“對於這一如此高度一致的價格行為是否為價格協同行為,是否有意思聯絡,我們目前沒有直接証據,但我們會持續關注這一價格行為,也請求相關執法機關動態監管這一高度一致的價格行為。”
但三星、LG等面板企業均表態,2006年后沒有再參與面板價格操縱。
昨日,相關知情人士稱,執法部門的調查必須有真憑實據,調查取証過程十分復雜,目前的判決是建立在執法部門對2001-2006年的調查取証的基礎上做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