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員呼吁上調紅利上繳比例
近年來,要求提高國企紅利上繳比例,並將更多國企特別是央企紅利納入公共財政預算、用於民生的呼聲越來越大。
今年2月,國務院發布《關於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見》,提出未來三年中央企業國有資本收益上繳比例繼續提高。“十二五”期間,將在現有比例上再提高5個百分點左右,新增部分的一定比例用於社會保障等民生支出。
《經濟參考報》記者了解到,兩會期間各界人士對於央企上調紅利上繳比例的呼聲尤為高漲。
“國企憑借自身壟斷優勢,充分 享 受 國 家 賦 予 的 種 種 優 惠 和 扶持,在獲取巨額利潤的同時,其紅利上交比例一直低於國際社會中同類企業。”全國政協委員、上海市政協副主席周漢民在此次全國兩會上提交提案稱,這種權利和義務的嚴重不對稱,對國家長遠利益和公民 切 身 利 益 都 是 不 合 適 的 。 他 建議,一次性把國企上繳紅利比例提升至25%的國際基本水平,所交紅利全部劃入社保基金賬戶。
全國政協委員、廣西壯族自治區工商聯主席磨長英提交的提案中稱,我國國有企業向國家分紅比例仍然處於較低水平。國家應該提高國有企業紅利上繳比例,擴大上繳利潤中央企業的范圍,特別是將國有金融企業等高管收入爭議較大的國有企業納入征繳范圍,將移動、電信、煙草等壟斷企業的紅利上繳比例提高到50%以上。
制定合理機制更重要
“一方面,要保証企業自身發展和產業安全,另一方面要逐步提高上繳紅利比例並更多用於民生,讓更多老百姓可以享受到這部分收益,這兩個問題從根本上說並不矛盾,但需要設計一個制度和方案,並逐步推進,不能‘一蹴而就’。”前述央企人士表示。
“從長遠來看,提高國有企業紅利上繳比例的方向是正確的,但需要在整體制度設計上做出調整,不 是 簡 單 提 高 幾 個 百 分 比 的 問題。”國資委研究中心研究部部長許保利在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採訪時表示,目前央企發展情況並不相同,很多央企其實都處於政策性虧損時期,如果按照統一的標准來進行紅利上繳,那麼必然會超出很多企業的可承受范圍,這就需要根據行業以及行業內企業的不同情況,研究並設計出一個更為合理的方案,根據企業具體發展階段和情況來調整上繳紅利比例。
“實際上,現在老百姓普遍對提高國有企業紅利上繳比例呼聲很大,一方面是對‘錢用在哪裡’缺乏一個透明公平的機制,另一方面也是大家對某些國有企業無節制的職務消費和腐敗等問題的反感。”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人士對記者說。
對此,磨長英建議,應該從制度和立法層面規范國有企業紅利上繳,特別是要增加國有資本透明度,接受全民的監督。另一方面,應該平衡產業發展利潤分配,將增加的國企上繳紅利部分作為平衡產業發展基金,重點用於扶持產業鏈條薄弱環節,彌補因利潤過低出現產業發展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