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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藥代表曝諾華涉嫌行賄:善龍推廣付了買路錢

2013年08月13日13:48    來源:東方網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醫藥代表曝諾華涉嫌行賄:善龍推廣付了買路錢

  一起勞動仲裁案件,或許將引出諾華制藥在市場推廣中的行賄細節。

  8月10日,諾華制藥前醫藥代表李麗披露了諾華在推廣藥品“善龍”過程中的不當行為。為追求“善龍”在北京幾家大醫院中銷量的快速增長,諾華制定了詳細的推廣計劃,以直接向醫生提供推廣費用的方式換取銷量。

  善龍價格每支高達13000元左右。從李麗的工作郵件中看出,其上級領導指示她 “用5萬元買50支銷量,最好是30mg規格,2-3月內完成”。

  “過去一個多月時間裡,我嘗試和一些醫生接觸,談過這個計劃,他們也都接受了。但實際讓我拿錢給他們,我心裡就接受不了了,因此提出了辭職。”李麗表示,“對我來說,就好比讓我去殺人一樣。”

  在李麗遞交了書面和電子版辭職申請2周之后,諾華方面一直沒有答復,因此她選擇了靠勞動仲裁解決問題。北京市朝陽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在8月5日收到了李麗遞交的34頁証據材料,李麗現在隻希望順利解除與諾華的勞動合同,並拿到應得的工資和離職補償。

  葛蘭素史克事件爆發之前的6月17日,鄭州警方就開始了對GSK河南辦公室的調查,共抓獲銷售人員等18人。李麗顯然擔心這樣的事情出現在自己身上:“天天都在害怕,怕紀委和公安找到我。”

  諾華公司對外溝通部回應稱:一、該員工於2013年1月加入諾華腫瘤事業部,目前已提出辭職,公司嚴格按照勞動法和公司相關規定按程序辦理﹔二、該員工於7月底向公司發函,索要500萬,並限期三天回復,說否則採取措施﹔三、公司曾要求該員工就此事提供相關証據,但該員工拒絕提供。公司仍歡迎該員工向公司提供相關証據,一旦查實,將嚴格處理。

  華北區是善龍全國最大市場

  根據李麗的陳述,她是在今年1月進入諾華制藥銷售部門的,分配在善龍組,負責該品種在華北地區幾家醫院的銷售。

  “華北區是善龍全國最大的市場,我負責的主要有北京協和醫院、解放軍307醫院、武警總醫院等幾家,這個品種銷售量很大。”

  善龍,即醋酸奧曲?微球注射液,這一品種原屬於諾華旗下的山德士公司,2011年之后才轉入諾華。山德士是全球第二大的仿制藥生產企業,李麗介紹:“山德士共有兩個類似藥物,一個叫善寧,一個叫善龍。兩者的區別在於善龍是微球制劑,其他都是一樣的。”

  善龍屬於罕見病用藥,主要治療胃腸胰內分泌腫瘤、伴有類癌綜合特征的類癌、血管活性腸?瘤、肢端肥大症等疾病。由於是微球制劑,善龍能夠起長效作用,一般每月隻需要打一支,這是其和善寧相比最大的優勢。

  李麗表示:“善寧也就是五六百一支,而善龍價格高達13000元左右。因此善龍在銷售上是有壓力的。”

  據其描述,諾華制藥從今年1月起,每個月都會制定善龍的銷售計劃。一開始基數比較低,但每個月的指標要求有較大幅的遞增。“每月達標線增長有20%左右,就這樣到5月份,以常規的推廣方式就很難達標了。”

  李麗所說的“常規”方式,就是給醫生培訓藥品知識,以換取醫生的認可,這種方式難以維持銷售指標的每月大幅上升。眼看著到7月份,業績肯定就沒法達標。就在為難之時,李麗的上級領導開始對其進行“指導”。

  李麗表示:“其實就是讓我去給醫生回扣。他跟我詳細交代了如何去跟醫生說,怎麼給出去。”

  在一份錄音材料中,連姓經理指示李麗:“形式無所謂,隻要你跟他們談好,這屬於一次性投資。你說‘這是我很艱難申請下來的先期投入,看看這邊到底能不能行’。隻要你這邊銷量(上去),也好去要點別的資源。明白這個意思吧?”

  連姓經理的推廣計劃是:給開出5支以上善龍的醫生一定費用,開藥量少於5支的就不給。前述郵件中提到,6-7月間希望“用5萬元買50支的銷量”。按13000元每支的價格計算,平均下來,5萬元的費用大約佔銷售額的10%。

  李麗同時表示,領導還要求她對善龍進行超適應症推廣:“超適應症推廣主要在五個方向:門靜脈高壓、胰腺炎、肝癌、肝硬化、消化道出血。當然,我們對接的都是各大醫院的主任級醫生,他們對超適應症使用還是比較謹慎的。一般國外有這個用法,他們才敢用。”

  超適應症用藥即超出說明書規定的用途使用藥品,即使是得到了醫生的許可,這一做法也不被推薦。但這是各大藥企提高藥品銷售量的普遍做法。

  推廣費更像是對醫生的獎勵

  迫於葛蘭素史克事件的壓力,李麗在按照領導指示,聯系並談妥了十幾個醫生后,最終還是沒有給出這些費用。

  “這筆錢的名義是日常推廣費,與其他資金都是分開的,我們醫藥代表可以向領導申請。5月之前,我每月的推廣費也就一兩千塊錢,主要用於組織醫生開座談會,買點食品飲料什麼的。”李麗明確表示,善龍計劃給出去的費用,並不是和醫生開藥多少直接挂鉤,“你說的那種直接挂鉤的方式一般普藥才會做,RDPAC是嚴格禁止的。”RDPAC是外商制藥協會的簡稱。李麗顯然對醫藥代表的禁區了如指掌。

  這些以推廣費名義給出的錢,嚴格意義上不是開藥回扣,更像是對醫生的獎勵和答謝。因為除了推廣善龍之外,諾華還有意建立起醫生關系,為其新藥“飛尼妥”的推廣做好鋪墊。今年2月,腎癌藥物飛尼妥剛剛獲批在華銷售,“大主任在癌症藥物使用上往往都有話語權。” 按照李麗的說法,日常推廣費是諾華專門給銷售部門的一筆款項,各級別領導手中都會有一定的額度,但她不知道總額是多少。

  醫生對於諾華方面要給費用的計劃多採取默許的態度。李麗表示:“沒有遇到明確拒絕的醫生。”

  諾華連姓經理給出的期限是最多3個月內完成這一計劃,還明確指示:“把它(費用)分成兩次,這樣的話,估計他們不太會(拒絕)……但如果能平攤到3個月的話,估計問題就不大了。”

  8月12日,諾華方面表示,將在最近兩天就此事給出答復。

  (應受訪者要求,李麗為化名)

(責編:薛白、喬雪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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