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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屆三中全會前

厲以寧:中國經濟能保持7%—8%的增長率【6】

田亮 許陳靜

2013年10月25日10:34    來源:《環球人物》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專訪厲以寧 成功的改革不可逆轉

  厲以寧(中間講課者) 在北京大學電教樓授課。拍攝時間不詳。

  坐了20年冷板凳

  1955年,厲以寧畢業留校。“我認為自己口才不好,願意從事經濟系資料室編譯工作。”沒想到,兩年后,反右運動開始,陳振漢、羅志如等人由於起草了《關於經濟科學繁榮的意見書》,遭到嚴厲批判,他們的得意門生厲以寧也被認為是有問題的,一直被扔在資料室坐冷板凳,一坐就是20年。

  正是這20年的冷板凳,讓厲以寧受益匪淺。“面對資料室裡大量的中外經濟學原著和幾十種國外經濟學期刊,我一頭扎了進去,接觸各種經濟學觀點,還翻譯了一些經濟學原著和論文。”

  更難得的是,逆境之中,幾位教授繼續對厲以寧言傳身教。陳岱孫、趙迺摶(音同乃團)教授教會他“鬧中取靜”的學習習慣﹔羅志如教授跟他談世界經濟、談經濟學新的發展方向﹔研究經濟史的周炳琳、陳振漢教授不顧旁人非議,照舊和厲以寧來往,讓他幫忙收集和整理資料,暗中栽培他。

  1966年,“文革”開始,厲以寧被打入“牛鬼蛇神”的行列。“寒潮早到,花徑驟成冰雪道。四野空空,小屋難防卷地風。狂風過處,催老青山多少樹。今夜難眠,萬戶千家一個天。”這是厲以寧當時心境的真實寫照。

  1969年,厲以寧被下放到江西南昌縣鯉魚洲農場勞動。那裡曾是血吸虫病的疫區,據說連勞改犯都忍受不了那裡的環境,不斷逃跑。在一張發黃的舊照片上,可以看到當時的厲以寧瘦得顴骨凸起,肩上扛著一把鋤頭,腿上沾滿泥水,褲腿一邊高一邊低。他不再是詩人,更不是經濟學者,而是一個正被極度疲勞折磨著的人。

  1971年秋,厲以寧被轉到北京大興農場。此后4年裡,他又不斷在北京郊區“邊勞動、邊接受再教育”,直到1976年“四人幫”被粉碎后,才徹底在學校裡安定下來。

  20年的動蕩中,厲以寧記了大量讀書筆記,寫了許多無法發表的文章,一小本一小本藏到床鋪下。改革開放后,正是憑借“文革”期間積蓄的這些“家底”,他擔起中國經濟學界領路人的重任。曾有人笑言,厲以寧出名太容易了,把過去那些壓在床底下的稿子拿出來發表就夠了。一句玩笑,幾多辛酸。

  這20年的坎坷也讓厲以寧的經濟觀點發生了劇烈變化。“多次下放,使我看到農村的貧困和城鄉人民生活水平的低下,我發現自己在大學階段所學的那套東西同現實的距離是那麼大。中國要富強,人民要過上好日子,看來不能再依靠計劃經濟的模式了。”厲以寧下決心探尋一條社會主義經濟的新道路。

  希望每一個研究都能經世致用

  2013年10月11日,厲以寧在一次新書發布會上說:“文章發表得再多,不聯系中國實際,對中國的改革沒有用處。”他希望自己的每一個研究都能“經世致用”。

  1978年,中央停止“上山下鄉”,上千萬返城知識青年的就業一下子成了大問題。1980年4月,中共中央書記處研究室和國家勞動總局聯合召開勞動就業座談會。會上,厲以寧第一次提出股份制,認為“可以號召大家集資,興辦一些企業,企業也可以通過發行股票擴大經營解決就業問題”。3個月后,他在中央的一次工作會議上再提股份制,一些學者贊同這個大膽的想法,國務院副總理萬裡也表示支持,但反對者仍佔多數,更有甚者,說厲以寧“明修國企改革的棧道,暗度私有化的陳倉”。1986年9月,厲以寧在《人民日報》上發表了《我國所有制改革的設想》一文,此后又多次為國有企業股份制改造大聲疾呼,從此得了個“厲股份”的稱號。質疑聲一直伴隨左右,但他不卑不亢:“排除那些扣帽子式的所謂‘爭論’,正常的學術爭論是學術繁榮的必由之路。”

  1987年5月,承包制作為股份制的替代方案被提出來。“首鋼的周冠五是承包制的代表人物,在他的帶領下,改革后的前3年,首鋼淨利潤年均增長45%。”但厲以寧認為,承包制具有本質性缺陷,它在把部分剩余控制權和剩余索取權交給承包者后,企業產權的界定反而更模糊了,發包者與承包者之間的利益沖突加劇,雙方更容易發生侵權的行為。1995年,首鋼因過度擴張陷入困境,周冠五被免職。隨后,首鋼走上股份制道路。

  厲以寧告訴記者:“1992年初鄧小平南方談話后,江澤民曾專門找我、中國社會科學院的王家福和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陸百甫談股份制。江澤民說:‘我贊成股份制,但現在都是小企業在搞,要搞就搞大的’。”厲以寧、王家福、陸百甫都同意江澤民同志的看法。

  1997年1月,第三次全國工業普查結果出爐,39個大行業中,有18個是全行業虧損,股份制改革勢在必行。9月,股份制正式寫入十五大報告。厲以寧說,這是中央在正式文件中第一次對傳統所有制理論作出重大修正。從此,石油、電力、電信、民航、銀行等領域的國有企業紛紛轉變成股份制企業。

  主持起草証券法

  1992年6月,在上級領導的推薦下,厲以寧擔任証券交易法起草組組長,從股份制的倡導者轉變成了相關法律草案的起草者。

  1993年1月,証券交易法(草案)第三稿討論會召開,將証券交易法改名為証券法。1994年3月,証券法(草案)進入第四稿討論,因為小組成員分歧嚴重,討論被迫擱淺長達3年。其間,証券市場發展混亂,坐庄、內幕消息、造假等現象頻出。1997 年,亞洲金融危機爆發,出台証券法的呼聲再次高漲。

  1998年10月,全國人大常委會再次審議証券法草案時,各方在法條的適用范圍上又發生了分歧。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主張“股票、公司債的發行依照公司法的規定,公司法未規定的,適用於本法。政府債券、金融債券、投資基金券的發行,由法律法規另行規定”。 起草組成員、北京大學教授曹鳳岐看到此稿,頓時氣上心頭:“(都適用別的法律,)那証券法還調整什麼?”作為全國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起草組組長,厲以寧表態:“第二條如不修改,絕不通過這個稿子。”最終,會議接受了財經委的意見,將第二條改為“(都)適用本法”,“本法沒有規定的,適用於其它法律”。1998 年12月29日,在第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上,証券法以135票贊成、1票棄權、2人未按表決器的結果高票獲得通過。

  一年后,中央成立証券投資基金法起草小組,仍由厲以寧任組長。2003年10月,該法案在第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上以高票獲得通過。

(責編:夏曉倫、劉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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