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中,對推進城鄉要素平等交換和公共資源均衡配置,完善城鎮化健康發展體制機制做出了部署。
1990年到2012年,我國城鎮化水平穩步提高,由20%多上升到52.57%,預計到2020年將達到60%左右,峰值將在70%—75%之間。今后20年間,我國將新增城鎮人口3億人左右。如此大規模的人口城鎮化,在人類歷史上是前所未有的。
當前,我國城鎮化水平仍然大大低於高收入國家平均水平,城鎮化質量問題也十分突出,主要表現在:大量農業轉移人口不能平等享有城鎮基本公共服務﹔城鎮用地規模擴張過快,城鎮建設對“土地財政”依賴過大﹔城鎮空間分布與資源承載能力不匹配,不同規模和層級城鎮發展不協調﹔城鎮水資源短缺和空氣污染等問題突出,資源和環境壓力加大﹔城鎮房價上漲過快,成為提高城鎮化水平的一大障礙。
明確推進城鎮化的核心是推進人的城鎮化,關鍵是提高城鎮化質量。戶籍制度改革突破城鄉居民身份界限和制度壁壘,改革戶籍與福利合一的管理制度,還原戶籍的人口登記功能。健全城鄉統一的公共服務制度,逐步實現城鎮基本公共服務常住人口全覆蓋,逐步創造居民自由遷徙的公平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