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全世界籃球的頂級聯賽——美國男子籃球職業聯賽(NBA),其相關業務進軍中國已經超過23年。然而,近期一起仲裁案件,或將曝光NBA在中國市場發展的一大“潛規則”。
目前,正在等待上會的擬上市公司中航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航文化)公開了其IPO招股說明書(申報稿)。《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查閱上述文件時發現,中航文化與NBA體育文化發展(北京)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NBA北京)之間存在合同糾紛。截至目前,該糾紛仍未得到解決。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聯系了中航文化的負責人唐凌,她表示,“由於目前案件正在仲裁階段,除了招股說明書透露的內容之外,我們不方便對外透露其他信息。”然而,記者從相關渠道獲悉,雙方此次的合作破裂可能與NBA中國並不具備廣告經營資質有關。
昔日合作伙伴對簿公堂
中航文化與NBA的合作並不為人所知,如今雙方合作破裂同樣以“靜悄悄”的方式進行。
按照招股說明書透露出的信息,此前,中航文化與NBA北京之間存在廣告銷售方面的合作,但雙方的合作卻最終破裂。因雙方存在合同糾紛,中航文化要求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解除合同,並要求NBA北京返還合同款以及支付賠償共計2000多萬元人民幣。《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在調查中發現,這一案件背后實質指向了NBA中國旗下子公司——NBA北京沒有廣告經營資質,但長期從事相關業務的嫌疑。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從相關渠道獲悉,雙方已經進行了首次仲裁,不過仲裁結果並未公布。中航文化招股說明書顯示,其與NBA北京因合同糾紛,於2010年5月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中航文化請求解除合同,NBA北京返還該公司已支付款項1373.70萬元,賠償已發生的損失236.40萬元和可得利益812.78萬元,以上款項共計2422.88萬元。上述金額超過中航文化2010年淨利潤的30%以上。
在中航文化提請仲裁要求之后,NBA北京也於2010年7月向中航文化提出反請求,請求中航文化向其支付賠償金50萬美元。
昔日合作伙伴最終走向了對薄公堂的境地,背后究竟存在怎樣的矛盾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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