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度投資理財不利於實體經濟發展,也可能蘊含風險
上一輪新股發行自2009年6月重啟后,根據同花順數據,截至今年8月31日,滬深交易所新上市公司957家,其中858家超募,超募資金4744.89億元,佔全部募集資金淨額43.16%。一方面看,在募集資金閑置、暫時無實業可投時進行現金管理,可提高資金使用效率。但另一方面,上市公司手握資金,越來越熱衷購買理財產品卻未必是一件好事。
上市公司募集資金屬於產業資本,其之所以能夠上市融資以及再融資,在於有投資者認可的募投項目,而這些項目一般為實體經濟層面。一些上市公司熱衷於投資理財而不是做好主營業務,其給出的解釋是,實業投資回報率持續下降,為美化報表、維持二級市場股價不得已而為之。
短期來看,上市公司熱衷於理財投資,可能為企業創造利潤,但長期來看,過度的理財投資必然導致對主業投資的削弱,掩蓋了企業業績下滑的事實。更嚴重的是,上市公司募資后,放緩或停止原來的投資項目,用大量閑錢去買理財產品,有嚴重不務正業的嫌疑,應引起監管層的重視。
央行副行長劉士余今年曾在首屆“清華五道口全球金融論壇”上指出,有些上市公司用富余資金購買理財產品,實際上有放高利貸的嫌疑。一些理財產品層層加水、環環加碼,直接抬高了融資成本,不利於實體經濟發展。
理財產品的收益和兌付與實體經濟密切相關,隨著經濟增速放緩,房地產市場降溫,潛在風險正不斷加大。特別是近期央行出台的《中國金融穩定報告(2014)》稱,要有序打破理財產品的剛性兌付。
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學院副院長趙錫軍表示,一旦剛性兌付被打破,就不再是賺多賺少的問題,上市公司投資理財的資金可能會血本全無,其中潛在的風險不可小覷。
在政策層面上,証監會2012年12月發布《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簡稱《指引》),對閑置募集資金投向給出了規定:“暫時閑置的募集資金可進行現金管理,其投資的產品須符合以下條件:(一)安全性高,滿足保本要求,產品發行主體能夠提供保本承諾﹔(二)流動性好,不得影響募集資金投資計劃正常進行。《指引》對募集資金進行理財做了限制,旨在控制風險。
從實際情況來看,雖然上市公司主要投向是銀行保本理財產品,但相當一部分都是浮動收益類,預期收益率並不代表實際收益率。而投資於信托和基金的委托理財,可能蘊含的風險會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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