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
■5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做好2014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的通知》,扶持大學生就業創業。
■10月,人社部門表示,將加大對城鎮就業困難人員幫扶力度,確保“零就業”家庭至少有一人就業,同時研究完善就業失業登記管理辦法,健全公共就業信息服務平台,推進就業信息全國聯網。
【扶貧】
■4月,央行等7部門聯合召開會議,要求貧困地區的貸款增速要更高,力爭到2020年使貧困地區金融服務水平接近全國平均水平,初步建成全方位覆蓋貧困地區各階層和弱勢群體的普惠金融體系。
■5月,國務院扶貧辦和國開行簽署了《開發性金融扶貧合作協議》,在加強普惠金融體系建設的基礎上,雙方將採取政策措施,使廣大貧困地區和更多貧困戶得到融資服務。
■12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進一步動員社會各方面力量參與扶貧開發的意見》,部署全面推進社會扶貧體制機制創新,進一步動員社會各方面力量參與扶貧開發。
【低收入群體保障】
■2月,國務院頒布《社會救助暫行辦法》。這是我國第一部統籌各類社會救助制度的行政法規,首次將救急難、疾病應急救助、臨時救助等方針政策納入法制安排。
■3月,財政部提出,今年要健全對低收入群體補助政策。完善社會救助和保障標准與物價上漲挂鉤的聯動機制﹔對中央財政補助地區,按城鄉低保對象月人均分別提高15元和12元的標准,安排補助資金﹔全面實施臨時救助制度,進一步提高優撫對象等人員撫恤和生活補助標准。
■6月,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當產品市場價格升高導致物價總水平上漲過快時,補貼低收入群體,保障基本民生。
■截至9月底,通過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棚戶區改造安置住房等實物方式及發放廉租住房租賃補貼的方式,全國累計解決了4000多萬戶城鎮家庭的住房困難,其中包括了約450萬戶城鎮低保家庭。
■10月,國務院印發《關於全面建立臨時救助制度的通知》,部署進一步發揮社會救助托底線、救急難作用,解決城鄉困難群眾突發性、緊迫性、臨時性生活困難。
■11月,住建部、民政部、財政部印發《關於做好住房救助有關工作的通知》,對解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養的特困人員的住房困難做了更完善的制度安排。
《 人民日報 》( 2014年12月12日 11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