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一手機供貨商實在撐不下去了,欠下千萬元貨款“跑路”被抓
手機供貨商朱某為丹鳳街的多個手機商家供貨,小有名氣。但最近,他拿了多名商家的近千萬貨款突然跑路了。警方接到報案后在宿遷將朱某抓獲,發現他這麼多年看似成功的背后,其實一直被當初創業借的一百萬高利貸壓得死死的,這些年的奮斗其實都是在給放貸的打工。警方提醒,借高利貸就像飲鴆止渴,短時間能解渴,但時間長了就是致命的。
案件 “富商”跑路被抓
供貨商攜近千萬手機款失蹤
8月2日下午,南京玄武公安分局經案大隊,十多名男女焦急地來報案稱被人騙了。他們是丹鳳街手機市場的4家手機經銷戶,他們口中的騙子姓朱,是一名手機供貨商。朱某在丹鳳街手機市場很有名,為十多家商戶供貨。他賣的手機便宜,這些手機經營戶都長期從他那裡拿貨。因朱某信譽一直很好,商戶們從朱某處拿貨都不簽訂合同,需要手機時,商戶直接把型號、數量和貨款開給朱某,第二天就能收到朱某發的貨。
8月1日,這4家商戶共給朱某打了近千萬的手機款,但次日卻沒有收到手機,打朱某的電話也關機。商戶們意識到出問題了,有人立即跑到了朱某公司,發現大門緊閉,已經無人辦公。有人到朱某家裡找,但同樣沒人,夫妻倆都不見了。有人找到朱某的父母,老人表示他們也不知道朱某去了哪裡。無奈之下,商戶們隻得向警方求助。
警方調查發現賬戶已經提空
接報案后,玄武警方立即抽調經案大隊和新街口派出所警力展開偵查。通過銀行查詢朱某賬戶,民警發現他的賬上根本沒有錢了。近千萬的貨款去了哪裡?經過走訪朱某的員工、朋友等,民警得知此前朱某就一直在外面借錢,連手底下員工的錢都借。不過,就在8月1日晚上,他還掉了部分員工的欠款。“他應該是沒錢了才跑路的。”民警分析認為。
就在警方對朱某展開調查的時候,一家電商的負責人林光也向警方報案。據林光反映,朱某是大客戶,一直在他家拿貨,雙方合作的時間長了以后,朱某還要求晚一天給付貨款,林光答應了。8月1日這天,朱某說好要付上次的1000多萬元貨款,可他隻付了600萬元,還有400多萬元沒給,林光隻得暫停了朱某新的供貨要求。不過,很快他就發現無法聯系上朱某了。
經過大量的摸排走訪工作,警方艱苦守候了一個星期,終於在宿遷一出租屋內將朱某抓獲,此時他身上隻剩下10萬元。出逃前,朱某告訴妻子,自己被人逼債,如果不走就會被砍死。於是,他妻子便跟著他一起逃到了宿遷。
真相 “光鮮”背后很淒苦
借百萬高利貸做手機生意
面對民警,朱某講述了自己的真實情況。光鮮的外表之下,朱某其實一直背著高利貸。兩年多前,朱某還是個銀行職員,雖然賺的錢不是特別多,但在很多人眼中也是個光鮮的職業。不過,朱某並不滿足,他開始私下做起了手機生意。那時候,朱某通過從電商處買來手機,然后銷售到實體手機市場,每個月也能賺個四五千元。
有個朋友拉朱某入伙一起做藝術品拍賣,他便辭職下海,專心做生意。不過,藝術品拍賣沒搞起來,朱某的數十萬積蓄和50萬外債都搭了進去。無奈之下,朱某借了100萬元的高利貸,一方面用於還債,另一方面擴大自己的手機生意。就是這100萬的高利貸將他一步步拖入泥潭。這筆高利貸的日息高達千分之五,也就是說,朱某每天要還5000元的利息,如此高額的利息壓得朱某喘不過氣來。
手機生意並不好做,利潤很薄,趁著電商打價格戰,林光負責的電商給大客戶有不少優惠,朱某以低於進貨價百分之三的價格,將手機賣給丹鳳街的商戶,依然能小有盈余。
做虧本買賣用現金流還債
如果沒有高利貸,朱某的日子還是很好過的,但有高利貸壓著,朱某根本賺不到錢,他隻能靠提前收商戶的貨款,延后交電商的貨款,保持現金流不斷,拆東牆補西牆,打個時間差來應對高利貸。說白了,朱某做的壓根就是虧本買賣。運作得好能還上高利貸的利息,運作不好就是大筆的虧空。雖然做著虧本買賣,但朱某還是要打腫臉充胖子,保持老板的生活狀態,讓債主看到自己的生意很好,有能力還款。
結果,債主一看覺得朱某生意做得還不錯,便讓他每個星期打600萬元到賬上,讓高利貸債主扣除利息后,剩余的錢再還給他作為流動資金。每周為了籌到600萬,朱某不得不擴大自己的生意規模,而手機銷量越高,他的虧空就越大。今年以來,隨著電商大戰的升級,朱某進貨的電商將產品價格一降再降,已經沒有優惠來回報給大客戶了。而朱某卻仍然按低於進貨價3%的價格銷售手機,虧得一塌糊涂。
一筆錢無法堵兩窟窿隻得跑路
但此時朱某已經沒法收手了,他每個星期都要交600萬的現金,即使虧本也要做。警方調查發現,從2月到8月,朱某的交易額達到了頂峰,為5億元,直接虧損1500萬元。8月1日是個非常特殊的日子,這一天朱某要將600萬元打給債主流轉。本來他已經收到了一筆貨款,也就是報案的商戶所打的近千萬元,用這筆錢正好能流轉一下。但他沒有想到,林光在這一天要他趕快將之前的貨款付掉,不然就停止給他供貨。林光也有難處,他允許朱某晚一天付貨款也是違反公司規定的,現在公司正在查賬,所以他急需將錢補上。
一下碰到兩頭逼債,朱某傻眼了。剛剛收到的貨款是他僅有的資金,根本無法堵上兩個窟窿。情急之下,他先用這筆錢還了林光一部分貨款,另外一部分還了向自己員工借的外債,然后便帶著妻子跑路了。目前,朱某因涉嫌合同詐騙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其涉案具體案值仍在進一步核查之中。(文中當事人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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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高利貸可能構成非法經營罪 “富商”朱某遇逼債可報案
2007年4月,南京人邵某某成立南京融龍投資管理有限責任公司,其前妻蔡某某也在該公司幫忙,邵還雇佣了彭某某、陳某某等人。2007年下半年至2008年年底,邵某某開始向13人放高利貸共計315萬元,在他人無法還款時則讓彭、陳等人採用暴力毆打手段逼迫,或者提起訴訟。受害人報案后,南京警方介入調查,並提請江蘇銀監局鑒定。江蘇銀監局鑒定認為,邵某在未取得金融產品經營許可的情況下,採用不約定利息或約定月息2.5%的方式,與借款人簽訂固定格式的借款協議書,遠遠高過國家規定同期利息4倍的上限。在向借款人交付款項時,邵某某則按4%至20%不等的月息和約定的借款期限,將利息直接從本金中扣除,但借款協議書上仍以本金數額為借款額。邵某某的行為屬於非法金融活動。據此,南京警方將邵某某等兩人抓獲。南京下關法院審理后認為,邵、蔡兩人違反國家規定,未經許可從事非法金融業務活動,擾亂了市場秩序﹔且非法從事金融業務活動歷時長、次數多、數額大、社會影響惡劣,情節嚴重。據此,法院以非法經營罪分別判處邵某某有期徒刑3年6個月,並處罰金6萬元,判處蔡某某有期徒刑2年緩刑2年,並處罰金4萬元。二審時,市中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法律界人士建議,借鑒此案的判決,朱某遇到高利貸債主的逼債,並非隻有跑路“華山一條路”,其實可以採取法律手段保護自己,向轄區警方報案,舉報債主涉嫌非法經營罪,讓警方介入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