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工作简报
第2 期(总第98 期)
国家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工作办公室
20 11 年2 月18 日
国务院办公厅出合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指导意见重点工作分工方案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的指导意见》 (国发「2010」28 号)提出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国家发展改革委研究制定了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近日,《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指导意见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 (国办函[ 2011]10 号,以下简称《 分工方案》 )正式印发。 《 分工方案》 明确了因地制宜承接发展优势特色产业、促进承接产业集中布局、改善承接产业转移环境、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完善承接产业转移体制机制、强化人力资源支撑和就业保障、加强政策支持和引导、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8 个方面的重点任务,共分解为28 项具体工作,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职责牵头或分工负责完成。 国办函「2011」10 号文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对涉及本部门的工作抓紧制定具体措施并抓好落实。同一项工作涉及多个部门的,部门间要密切协作,牵头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及时汇总进展情况。中西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主动做好工作,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衔接沟通。发展改革委要认真做好统筹协调工作,按年度将重点工作完成情况汇总报国务院。国务院办公厅将对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适时开展督促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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