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6月12日電 (王千原雪 任風遠)在今日下午召開的証監會例行發布會上,証監會發言人通報了長江証券違規問題的查處情況。
2015年5月4日晚,多家網絡媒體轉載了內容涉及“長江証券研報預測三季度或提高印花稅”的文章,引起市場廣泛關注。証監會於5月6日對長江証券相關研究報告的制作、審批和發布等情況進行了合規性核查。
從檢查情況看,媒體轉載內容來源於5月4日長江証券發布的題為《上証成交可上1.4 萬億,創業板己達巔峰一一從交易成本看當前市場系列之二》的研究報告。檢查中發現,長江証券未與轉載機構簽訂協議,未明確轉載責任,致使轉載機構篡改了研究報告標題﹔研報報送審核人員不符合公司內部規定,未能嚴格執行其內部管理制度。根據《發布証券研究報告暫行規定》(証監會公告[2010]28號)第二十二條的規定,証監會對長江証券採取了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証監會新聞發言人表示,各証券期貨經營機構應當切實規范信息發布活動,維護市場穩定,遵循獨立、客觀、公平、審慎的原則,有效防范利益沖突,公平對待發布對象。禁止傳播虛假、不實、誤導性信息,禁止從事或者參與內幕交易、操縱証券市場活動,禁止使用或者泄露國家保密信息、上市公司內幕信息以及未公開的重大信息,禁止將研報的內容和觀點優先提供給機構內部部門、人員或者特定對象,禁止利用發布研究報告進行非法牟利。証監會對違法違規發布研究報告、制造虛假信息的行為將依法予以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