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假期將至,從國家發改委傳來全國1200余家景區門票價格下調的喜訊。但細看降價名錄卻又讓人高興不起來:知名景區少、降價幅度有限,有的甚至涉嫌“名為降價、實做廣告”。總之對普通民眾來說,還是“太貴了”。
借發改委公布的這份明細表,可以了解國內景區的票價現狀:知名景區均已進入“百元時代”,不少超過200元,即使“五一優惠20%”也極少低於百元。這樣的門票價格,再加上路費、住宿費,一趟出游對工薪家庭來說並不輕鬆。
名山大川是自然的恩賜,人文遺址是歷史的積澱,如今卻被小眾利益團體“佔山為王、圍城收費、坐地起價”,這既是一種對公共資源的非法佔有,也是對低收入民眾旅游權的無情剝奪。
4月25日,《旅游法》經全國人大表決通過,明確“利用公共資源建設的游覽場所應當體現公益性質”。但這邊廂《旅游法》剛通過,那邊証券公司已歡天喜地地分析“旅游上市股有望受益”,讓人對貢獻其業績主力的門票價格未來能否切實降低產生疑慮。
景區票價高漲,難以遏制的獲利沖動是直接推手。國家發改委出台意在抑制票價的“3年調整期”,很多景區卻趁機“3年必漲”。今年發改委部署“五一優惠”,諸多景區“無視”,黃山、九華山、峨眉山、九寨溝等景區打起了“擦邊球”,將優惠期定在小長假之后的“淡季”,這是“五一優惠”還是“廣告促銷”?
值得注意的是,這幾家景區包括連日爭議未休的鳳凰古城,均要麼是上市公司,要麼正在“攢業績”准備上市,而地方政府是其重要股東。政府本應是公共利益的守護者、公眾旅游服務的提供者,卻成了參與逐利的“主角”或“軍師”,角色錯位是景區票價高漲、票價難控的深層次原因。
自己管自己,能管得好嗎?事實証明,有決心“斷腕”的“壯士”難尋,必須置於全社會的有效監督之下。而《旅游法》的出台再一次讓社會各界產生期待,期待厘清政府在旅游市場中的定位,期待景區定價能更多體現民眾意志,莫讓大好河山“與我無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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