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對中國特點“影子銀行” 差異化監管風聲漸起(網絡配圖)
人民網北京7月19日電(記者 曹華)一場“錢荒”,影子銀行的問題被再次推到了風口浪尖。銀河証券首席總裁顧問左曉蕾分析稱,“錢荒”事件應被視為是已被警示了很久的“影子銀行”規模過度膨脹風險的一次局部性爆發。
“影子銀行”也再次與中國金融體系的安危緊密關聯。一時間專家學者、監管當局各路人士,議論紛紜,望聞問切,把脈開藥。
“影子銀行”的中國內涵
“影子銀行”是美國次貸危機爆發之后所出現的一個重要的金融學概念,誕生於2007年的美聯儲年度會議。根據FSB(Financial Stability Board,金融穩定理事會)的定義,影子銀行是由(部分或完全)在正規銀行體系之外的實體及業務活動所構成的信用中介。
在美國,“影子銀行”主要涉及由投資銀行、特殊目的機構(SPV)、貨幣市場共同基金(MMMF)、結構化投資載體(SIV)、對沖基金、資產管理公司、私募股權基金等非銀行金融機構,經營的資產支持証券(ABS)、擔保債務憑証(CDO)、信用違約互換(CDS)、資產支持商業票據(ABCP)等金融衍生產品。
不同於金融衍生產品豐富的美國,中國金融市場“影子銀行”所指對象不大相同。
中國社會科學院金融重點實驗室主任劉煜輝認為,中國的“影子銀行”包含兩部分,一部分主要包括銀行業內不受監管的証券化活動,以銀信合作為主要代表,還包括委托貸款、小額貸款公司、擔保公司、信托公司、財務公司和金融租賃公司等進行的“儲蓄轉投資”業務﹔另一部分為不受監管的民間金融,主要包括地下錢庄、民間借貸、典當行等。
但是之所以稱之為“影子銀行”,是因為此類業務將表內的信貸業務轉移到表外,逃避了存貸監管要求,存在缺乏透明度、管理混亂、高杠杆率、高期限錯配、高流動性錯配和高風險錯配等共同問題。
由於“影子銀行”尚未正式納入監管,其規模大小也缺少官方的具體統計數據。據統計,中國的“影子銀行”規模大約為17萬億元左右,佔正規銀行體系的12%-13%,是GDP規模的三分之一。
在不少業內人士和經濟學家看來,正是因為“影子銀行”大行其道,信貸出表、高杠杆和借短投長期限錯配顯著地積累流動性風險,直接導致了本次的“錢荒”。
是非功過不能簡單判斷
“影子銀行”對於中國金融市場的破壞性極強。2008年爆發的美國金融危機,“影子銀行”就被視為始作俑者,因而其監管教訓難以忽略。
“影子銀行”既為引發金融危機的“罪魁”,是否當斬立決呢?有關專家給出了否定的答案,在中國,“影子銀行”往往集中於一般金融業務以外的空白區域,顯示了一定的市場必然性。
銀監會分管信托等業務的副主席蔡鄂生直言,“影子銀行”是長期管制利率導致的必然結果,作為正規融資渠道的一種補充,其存在和發展有其合理性,甚至有其必要性。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研究員巴曙鬆也表示,“影子銀行”的資金流向絕大部分都流入到實體經濟,填補了在正規銀行信貸服務裡滿足不了的融資功能,這和通常所說的與實體經濟脫節,與風險分散和高杠杆擴張為基本特點和功能的、達到金融工具價格泡沫擴張的“影子銀行”有根本差距。
過去數年間,中國式“影子銀行”迅速膨脹,作為變相的信貸產品,為經濟輸送了大量資金。2012年中國社會融資總額為15.76萬億元,其中非銀行信貸佔比為48%。
銀行的表外融資規模逆監管迅速擴張。截至2012年底,銀行理財產品余額7.6萬億元,信托行業資產管理規模突破7萬億元,這兩項業務是銀行表外融資業務的最主要組成部分,而在2008年末,這兩項數據總額尚不足2萬億元。
但在銀行業內,對此問題的看法存在巨大反差。2012年10月,肖鋼撰文稱:“從某種程度上說,這根本就是一個龐氏騙局,在一定的條件下,投資者一旦失去信心並減少購買或退出理財產品,這樣的擊鼓傳花便會停止。”當時,這一言論將銀行信貸表外融資的風險擔憂推至高潮。
據有關媒體報道,銀監會內部對影子銀行的界定口徑也有差異。一位銀監會部門負責人表示,從個人的角度,他在一定程度上贊同肖鋼有關“龐氏騙局”的界定。他解釋道:個別理財產品不在乎老的投資是否有足夠的收益支付給投資人,而是發新產品募集資金置換到期產品,這不但具有國際上通行的“影子銀行”特征,而且具備“龐氏騙局”的性質。
多位業界人士也提醒,監管部門和決策高層需正視中國式“影子銀行”的存在和多重作用。“影子銀行”之所以像“影子”,是因為其信息披露不充分,從而導致金融監管和社會監督困難重重,更甚者,則會導致非正當競爭和欺詐等違規甚至犯罪行為。為此,應加強和規范銀行表外業務和非銀行金融機構的信息披露,允許合理的風險暴露和市場違約。
差異化監管或是方向
對於未來監管的走向,一些專家也給出了自己的觀點。
瑞銀集團經濟學家高挺表示,“影子銀行”目前的規模並不是問題,問題在於增長很快,而監管跟進則較慢。未來,如果政府監管力度過大,則可能會影響到信貸﹔而如果力度不到位,則難以解決擴張太快問題,因此面臨一定不確定性。
中國農業銀行首席經濟學家向鬆祚認為,無論如何界定和定義,“影子銀行”都是我國金融業改革和發展不可缺少的重要組成部分,不能因為蘊含風險就簡單否定。要根據我國銀行金融體系的具體實際,對“影子銀行”給以符合我國國情的界定和定義,並據此摸清我國“影子銀行”業務的實際規模,不要動輒風聲鶴唳,草木皆兵。“影子銀行”業務種類繁多,風險和收益結構互不相同,有些並不具有系統性風險,金融機構具有自我消化能力。哪些應該監管,哪些不應該監管,監管到什麼程度,以什麼指標和方法來監管,都需要首先進行深入細致的調研和分析,集思廣益,妥善決策。
巴曙鬆也建議應該採取建設性的態度,引導對“影子銀行”的風險進行識別,同時,完善監管體系,差異化地對影子活動進行引導和規范,有針對性地實施差別化的監管。
國泰君安証券高級經濟學家林採宜認為,融資政策限制、存貸款利率管制是中國式“影子銀行”業務大量出現的主要原因。不允許地方政府發債,房地產公司不允許貸款、發債,就隻好走信托。錢從銀行存款賬戶“搬家”到理財產品,就是一種逃避利率監管的方式,這種趨勢不斷倒逼利率市場化,一旦利率真的放開,可能有一部分資金又回到了銀行存貸系統裡面。“我覺得隻要政策管制有所改變,那麼“影子銀行”的結構、利率或者風險都會有所改變。”
在中國式“影子銀行”急速膨脹的背后,暴露出中國金融市場的發育程度尚顯不足,金融體制深化改革不夠。
中國人民銀行研究局權威人士坦言,對中國式“影子銀行”風險的關注,不能停留在微觀層面,而應該更多關注由此帶來的企業整體負債率上升。部分業界人士進一步分析認為,監管部門和決策高層應考慮相應金融體制改革和監管優化,畢竟中國式“影子銀行”所拓展的諸多業務領域,與中國金融領域放鬆管制、深化改革的下一步諸多思路相暗合。